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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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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07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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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贾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丹丹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贾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丹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贾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丹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证券简称:济南高新公告编号:临2022-073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10:00,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615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贾为先生。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吴宝健先生、沈子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74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瑞蚨祥贸易”)与济南

  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济高控股集团”)签署《济高控股集团2022-2024年度钢筋集中采购战略协议》,以(市场价格+40)元/吨为济高控股集团及其权属公司在山东省内开发的项目提供钢筋。济高控股集团及其权属公司2022-2024年度采购规模约10万吨,由瑞蚨祥贸易和另一中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中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蚨祥贸易与济高控股集团签署《济高控股集团2022-2024年度钢筋集中采购战略协议》,以(市场价格+40)元/吨为济高控股集团及其权属公司在山东省内开发的项目提供钢筋。济高控股集团及其权属公司2022-2024年度采购规模约10万吨,由瑞蚨祥贸易和另一中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中标。

  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包括济高控股集团在内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济高控股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29261870L;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其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成立日期:2001年6月19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经营范围:按高新区国资委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高新区管委会项目的投资、融资业务;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包括济高控股在内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济高控股总资产9,419,578.88万元,净资产2,923,101.5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08,807.83万元,净利润32,192.1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济高控股总资产9,925,368.42万元,净资产3,030,260.39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77,751.18万元,净利润14,965.67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中标人与济高控股集团签署的《采购战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钢筋价格确定原则:以半个月为期确定一次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为(a+40)元/吨。每个供货结算期分别为每月6日至当月20日和每月21日至次月5日,每个供货期的前一天(即每月5号、20号)济高控股集团向瑞蚨祥贸易下发当期采购订单并以?我的钢铁网?上当日项目所在地级市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表中钢筋价格a进行定价。如遇节假日定价,时间提前至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

  2.质量要求:瑞蚨祥贸易供应的线材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701—2008,圆钢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2008,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相关的质量检验单位检验必须合乎现行国标要求。

  3、采购范围:济高控股集团山东省内开发项目,瑞蚨祥提供钢筋的供货、运输、保险、缺陷处理、配合验收及后期服务等,有效期至2024年8月;

  协议还就验收、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相关《钢筋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近期,瑞蚨祥贸易分别与济高控股集团权属公司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济南济高东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合同,瑞蚨祥贸易为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相关项目预计提供钢筋14,000吨,为济南济高东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相关项目预计提供钢筋16,320吨,具体钢筋价格以《采购战略协议》约定的价格原则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瑞蚨祥贸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济高控股集团钢筋采购项目,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瑞蚨祥贸易中标济高控股集团钢筋采购项目,有助于提升瑞蚨祥贸易业务规模,提高经营能力,预计将会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最终审计数额为准。本次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中标济高控股集团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子公司中标济高控股集团项目为了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蚨祥贸易中标济高控股集团钢筋采购项目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将会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1、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等合计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6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济南高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艾克韦生物27.2202%股权。目前,上述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2022年2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CQT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NQM Gold 2 Pty Ltd 100%股权出售给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Yurain Gold Pty Ltd(玉润黄金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6月9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75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阶段;二审判决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被执行人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相关情况如下:

  一、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分别与公司子公司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房地产”)相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因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分别与永安房地产相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分别与永安房地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永安房地产分别返还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购房价款13,419,375元;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返还永安房地产龙奥天街广场相关房屋;永安房地产分别赔偿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损失等,永安房地产已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和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公司将积极通过与相关方和解等方式,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达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达沃公司”)与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因公司与达沃公司、米元良、刘广庆、丁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达沃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房屋租金1,652,337.21元及违约金124,049.22元;达沃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律师代理费5万元;米元良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广庆、丁雪对上述债务按照其在济南达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前期,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近期,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1237.77万元。部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王光杰等与永安房地产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对公司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达沃公司与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会对公司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应诉、与相关方和解等措施主张公司权利,与相关方沟通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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