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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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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重组形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要的机载系统上市平台,加快机载系统业务的发展,公司拟通过向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止报告日,本次交易相关预案及草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相关批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则同意中航电子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中航电子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公司目前正在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尚需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于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彭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灵斌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于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彭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灵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于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彭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灵斌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2-055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会议

  (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2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8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审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考虑到公司正在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公司拟注销已回购的10,415,430股股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28,214,265股变更为1,917,798,83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鉴于《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相应修订,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同意将公司《关于审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2-056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0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8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审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考虑到公司正在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公司拟注销已回购的10,415,430股股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28,214,265股变更为1,917,798,83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章程》将相应修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2-057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共10,415,43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2019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和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0年1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415,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19%,回购最高价格15.1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3.55元/股,回购均价14.4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0,735,168.02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自完成股份回购以来,公司持续研究上述回购股份用途实施的可行性,并积极推进有关工作。截至目前,上述36个月的期限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并考虑到公司正在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公司拟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共10,415,430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三、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28,214,265股变更为1,917,798,835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将由39.50%增至39.72%。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股本结构变动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28,214,265股变更为1,917,798,835股。《公司章程》将相应进行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同意将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8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2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3、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8

  传    真:010-58354844

  邮    编:100028

  联系人:张灵斌、 刘婷婷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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