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减少87.50%、128.51%、87.49%、87.49%,主要原因是燃煤成本同比增加、房地产业务利润同比减少的综合影响。
2.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90.91%,主要原因是支付燃料货款同比增加。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货币资金减少32.07%,主要是支付工程款、预付煤款及天然气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付款项增加98.63%,主要是预付煤款、天然气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收款减少72.35%,主要是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司收到应收股利款所致。
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存货减少80.7%,主要是处置房地产业务板块公司,物业开发产品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少60.85%,主要是转让部分其他权益工具份额所致。
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投资性房地产减少73.59%,主要是处置房地产业务板块公司所致。
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增加155.61%,主要是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使用权资产增加73.71%,主要是光伏项目租入土地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短期借款减少50.58%,主要是到期短期借款置换为长期借款所致。
10.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58.27%,主要是应付未付的人员薪酬余额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交税费减少96.03%,主要是应交所得税余额减少所致。
1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付款减少79.8%,主要是处置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减少应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1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31.55%,主要是归还到期的一年内借款所致。
1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长期借款增加102.08%,主要是到期借款置换为长期借款所致。
1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租赁负债增加107.58%,主要是光伏项目租入土地增加所致。
1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减少31.88%,主要是转让部分其他权益工具份额结转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1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税金及附加减少73.27%,主要是结转房地产收入减少,导致相应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所致。
1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研发费用增加354.44%,主要是按项目核算的研发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1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财务费用增加42.73%,主要是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2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其他收益减少31.1%,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计提天然气补贴款同比减少所致。
2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增加58.4%,主要是处置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处置收益所致。
2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09.55%,主要是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2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减少66.61%,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2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减少3989.12%,主要是实现的应税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10268.98%,主要是收到税收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34.97%,主要是收到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69.87%,主要是支付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00%,主要是转让部分其他权益工具份额所致。
2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148.36%,主要是取得处置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应收股利所致。
3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60.66%,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100%,主要是处置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所致。
3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89.67%,主要是收到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238.72%,主要是支付工程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994.42%,主要是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574.74%,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汕头恒鹏、汕头光耀收到少数股东出资所致。
3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61.01%,主要是支付的筹资活动手续费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母基金——广州开发区湾顶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3.5亿元,本公司出资2.1亿元)出资设立的子基金——广州开发区氢城成长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3.01亿元,母基金出资3亿元)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认购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7558579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持股比例约为0.1%)。目前成交已确认,正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投资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鸿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文、陈宏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勇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许鸿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文、陈宏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勇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6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签署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2—07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形成了监事会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