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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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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南京信璟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2-17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南京信璟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新世界”)及南通日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日禾”)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独立第三方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资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资产”)合作设立南京信璟纾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京信璟”),进行房地产项目投资。本次南通新世界出资36,687万元,南通日禾出资23,861万元,合计投资金额60,54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59%。有关投资不构成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进一步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信璟纾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3、合伙人及出资情况:信达资本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GP)出资100万元,占比0.1%;信达资产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出资66,500万元,占比52.3%;南通日禾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2)出资23,861万元,占比18.8%;南通新世界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出资36,687万元,占比28.9%

  4、出资进度: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或分次缴付

  5、存续期限: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五年

  6、收益分配: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来源于投资项目的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回收资金及补足资金,按顺序先向GP分配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再向监管方支付监管服务费,向LP1分配固定收益和实缴出资,向GP分配实缴出资后,剩余收益向LP2、LP3分配。

  7、退出机制:投资期满后,通过清算分配、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等方式退出

  8、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也均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三、合作方简介

  1、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16日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4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思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作为GP出资100万元持股0.1%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4月19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515,509.6932万元

  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作为LP1出资66,500万元持股52.3%

  以上合作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拓宽合作渠道,与合作方一起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加快行业恢复良性循环。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2-18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南通嘉康及泰兴逸帆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73.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02.15%,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日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日禾”)和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新世界”)合计持有47.7%有限合伙份额的南京信璟纾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京信璟”),拟以1,980万元和23,500万元分别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尚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通尚柏”)持有的南通嘉康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嘉康”)99%股权及对南通嘉康的24,000万元债权,进行重组,期限36个月;拟以999万元和43,000万元分别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市璟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泰州璟荣”)持有的泰兴市逸帆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泰兴逸帆”)99.9%股权及对泰兴逸帆的43,940万元债权,进行重组,期限36个月。南通日禾质押其持有的南通嘉康1%股权,南通新世界质押其持有的泰兴逸帆0.1%股权,泰兴逸帆和南通嘉康相互作为共同债务人,公司作为两家子公司共同债务人,为有关重组提供担保,并为共同债务人向重组服务方支付服务费和相关收益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同时在共同债务人未支付相关费用和收益等情况下承担回购第三方持有的南京信璟全部份额义务,担保金额合计89,060万元。

  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金中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1年10月30日和1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深圳金中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注1:有关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本次为南通嘉康及泰兴逸帆提供担保针对同一事项,使用担保额度仅计算一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嘉康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江海西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俞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泰兴市逸帆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8日

  注册地点:泰兴市中南世纪城65幢112室

  法定代表人:周平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主要内容:南通日禾质押其持有的南通嘉康1%股权,南通新世界质押其持有的泰兴逸帆0.1%股权,泰兴逸帆和南通嘉康相互作为共同债务人,公司作为2家子公司共同债务人,为有关重组提供担保,并为共同债务人向重组服务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和相关收益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同时在共同债务人未支付相关费用和收益等情况下承担回购第三方持有的南京信璟全部份额的义务,担保金额合计89,060万元。

  2、担保范围:有关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价款的退回义务、收购价款的调减义务、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及因违反有关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向重组服务方支付本息及相关费用等。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完毕。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3.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02.1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8.27%;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2-18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南安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73.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02.15%,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持股91.15%、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30%、其他独立第三方合计持股5.55%的控股子公司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安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融资6,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抵押其持有的部分商业房产,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6,000万元。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南安装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1年10月30日和1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中南安装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常青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安防监测设备、楼宇自控设备销售;道路货运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材料销售。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30%,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南安装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主要内容: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抵押其持有的部分商业房产,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为有关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6,000万元。

  2、担保范围:债权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的业务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也同时提供全额担保,充分保障公司权益。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3.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02.1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8.27%;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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