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V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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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22年固定资产期初余额11,879,319.93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6,058,453.16 元,调增期初少数股东权益5,820,866.77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收入57,145,132.74 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成本45,118,323.98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V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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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V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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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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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V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V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新能信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新能、润德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江苏新能信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开发盱眙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5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60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
2.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江苏国信沙洲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7.65亿,占注册资本的5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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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董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中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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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董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中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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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v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