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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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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52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黄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轶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度期末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3、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90元/股(含)。公司于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469,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53%,购买的最高价为12.40元/股、最低价为11.4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942,479.3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轶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轶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5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2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胡旭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5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及草案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事项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5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征求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表决结果:监事会主席孙林先生、监事易爱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李勋龙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监事会主席孙林先生、监事易爱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李勋龙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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