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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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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徐策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徐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徐策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1年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1人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43人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3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71亿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1.11亿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41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丹,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杨建,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64.8万元,在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招标中,天职国际报价55.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9.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8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如适用)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1年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并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鉴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 2022 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聘任的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 2022年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审计业务期限届满,经公司综合考虑,拟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就改聘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9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8月26日、2022年10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6:00。

  (三)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四)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五)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917-2829128,电话:0917-2829128)。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1月14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现场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王舒平

  2、电    话:0917-2829128

  3、传    真:0917-2829128

  4、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贺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原审计机构与公司业务期限届满,经综合考虑,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专业的高素质人员团队和丰富的审计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职业准则,提供真实、准确、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公司实际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7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厂育先生、董事刘浩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厂育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刘浩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厂育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刘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敏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拟聘任副总经理陈敏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敏华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敏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总经理、提名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陈敏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关于董事、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陈敏华先生简历

  陈敏华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至2001年2月,历任宝鸡器材厂试制车间见习生、钻床工、锻工、工班长、市场部业务员;2001年2月至2008年1月,历任宝鸡器材厂市场部副部长、营销公司总经理兼城轨事业部党支部书记、高新分厂副厂长兼党支部书记;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历任宝鸡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高新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副总经济师兼高新分厂党总支书记、副厂长,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任宝鸡器材有限公司高新分厂厂长兼党支部副书记;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宝鸡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分厂厂长、党支部副书记;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任宝鸡器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总经理助理、城铁分公司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任高铁电气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城铁分公司经理、党总支副书记;2019年2月至至今,任高铁电气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陈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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