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8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产销量持续提升,业绩增长明显

  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维持快速发展态势,下游客户对锂盐保持强劲需求,带动碳酸锂价格持续上涨并逐步稳定在较高水平。截至目前,公司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已实现全面达产,18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也已投入使用,锂电新能源业务产销量持续提升,业绩增长明显。2022年1-9月,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实现碳酸锂销量13,770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3,225.7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30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

  为充分发挥公司自有矿产资源优势,提升锂矿石处理能力,奠定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下阶段发展的基础,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30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30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50,266.00万元。目前,项目备案已完成,其他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30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号、2022-055号)等相关公告。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公司于2022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监事会。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27日、2022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号、2022-057号、2022-062号、2022-063号、2022-064号)等相关公告。

  4、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0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43,34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于2022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405,950,150股增加至414,693,49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78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61.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持续督导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18日14:00在湖州市杨家埠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7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81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61.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3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汇入公司账户内。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78.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03号)。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5,261.69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3、目前尚有部分项目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由于支付周期的原因而未支付,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技改项目、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12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5,261.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61.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因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高于该募投项目净额10%,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因此,我们同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82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兹定于2022年11月18日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1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2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5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11月15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5,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毅

  电话:0572-2352506

  传真:0572-276860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6”,投票简称为“永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