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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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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红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农网还贷政府补助、移民迁建补偿、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等自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以及本期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收到政策性关停奖补资金所致。

  2.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上年度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定增的股票本期公允价值下降及减持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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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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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根据公司股东嘉兴宝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宝亨”)与其有限合伙人暨公司股东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铝业”,持有嘉兴宝亨99.98%的份额)达成的相关约定,本报告期内,嘉兴宝亨已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76,898,199股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划转至东升铝业并办理完毕清算注销手续。针对上述情况,东升铝业承诺如下:东升铝业同意按照嘉兴宝亨与公司就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全面承继并严格履行嘉兴宝亨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8日、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逾期担保,担保余额为174,947.54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1.报告期内解除13,289.38万元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万州分行偿还了10,738.53万元贷款,向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偿还了1,575.85万元贷款,从而解除公司12,314.38万元的担保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舟白发电有限公司向秀山农商行偿还了80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800万元的担保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两江分行偿还了175万元贷款,从而解除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175万元的担保责任。

  2.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报告期末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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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投资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网内电源发电能力以及供电保障能力,持续巩固发展公司基本盘,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与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共同出资2.6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不超过12.77亿元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山窝组团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套490兆瓦级热电联产机组,预计年发电量约21亿千瓦时,最大供热量150万吨。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临2022-059号)。

  (四)关于投资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万州区域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持续巩固发展公司基本盘,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04亿元,由其与综合能源公司共同出资3.8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不超过12.65亿元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套490兆瓦级燃气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约11.5亿千瓦时。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的公告》(临2022-060号)。

  (五)关于投资建设重庆黔江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情况

  为稳固售电业务基本盘,进一步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不超过71,198万元建设重庆黔江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0台单机容量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兆瓦,预计年上网电量约2.16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2,156小时。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57号)。

  (六)诉讼及处罚事项进展情况

  1.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贸易”)于2021年9月18日就其与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源矿业”)以及连带清偿责任人吴和财、张利蓉、吴琦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二审(终审)判决结果已出。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2022年2月24日和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1-049号)、《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公告》(临2022-005号)以及《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二审终审判决结果公告》(临2022-045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乌江贸易已申请强制执行,正在履行立案程序。公司本次诉讼所涉及的剩余应收款项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处罚事项进展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锰业”)收到贵州省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开具的《铜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先(听证)告知书》(铜环松罚告字【2022】5号),告知书认为贵州锰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规定,2020年至2021年跨省销售部分阳极渣未向有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备案或审批手续,拟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贵州锰业收到了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松罚字【2022】17号),决定对贵州锰业处以罚款3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5.9976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贵州锰业已缴清了全部款项。

  (七)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被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锰业收到了贵州省铜仁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告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指出:经查,因贵州锰业渣库存在泄露问题,长期污染周边环境,决定对贵州锰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目前相关机构正在开展评估工作。针对上述问题,贵州锰业实际已长期开展了各项有效的整治修复工作,结合与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的沟通情况以及贵州锰业相关治理措施和效果,预计本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对公司的影响基本可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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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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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57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6日发出。2022年10月27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3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网内电源发电能力以及供电保障能力,持续巩固发展公司基本盘,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会议同意公司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与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6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不超过12.77亿元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套490兆瓦级热电联产机组,预计年发电量约21亿千瓦时,最大供热量150万吨。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临2022-059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万州区域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持续巩固发展公司基本盘,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会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04亿元,由其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3.8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不超过12.65亿元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拟在建成且经相关方许可并网联结后作为全市调峰电厂运行。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套490兆瓦级燃气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约11.5亿千瓦时。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的公告》(临2022-060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投资建设重庆黔江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稳固公司配售电业务基本盘,进一步提高供电保障能力,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实业”)投资不超过71,198万元建设重庆黔江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其中自有资金投资约14,239万元,其余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位于重庆黔江区冯家街道、濯水镇、水市镇和水田乡境内,建设规模为20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兆瓦,接入公司电网内,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17,300㎡,预计年上网电量约2.16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2,156小时。根据重庆市能源局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的资源竞配要求,乌江实业已启动竞配相关事宜,竞配成功后将进行项目核准。该项目可能涉及政策性风险、征地拆迁及补偿风险以及电力消纳等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应对。

  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拓展网内自有电源、优化电源结构、缓解外购电保供压力,提升公司业绩,进一步稳固公司配售电业务基本盘。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与陕煤重庆储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龙桥”)系公司网内重要统调机组。为进一步巩固公司配售电业务基本盘,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投资9,800万元(以下简称“聚龙电力”)与陕煤重庆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储运”)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聚龙电力持股49%),由合资公司参与中机龙桥破产重整投资人竞争,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续如涉及重整投资等相关事项,需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同时,若合资公司未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则合资公司及时清算注销,确保投资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聚龙电力参与中机龙桥破产重整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网内电源的可控性,有助于提高公司供电稳定性,巩固公司配售电业务基本盘;同时,与陕煤储运合作,可以在煤炭供应、电力消纳等方面实现优势联合,为中机龙桥后续正常运营和持续盈利创造良好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农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安全可靠性,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2]964号)的相关要求,会议同意公司投资3,700万元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40万元,银行贷款2,9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2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第一、第二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5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77亿元

  ●项目内容: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电力”)和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2.6亿元设立项目公司(聚龙电力持股70%、综合能源公司持股30%),并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2.77亿元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本项目尚未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且后续还需进行设立项目公司、变更建设业主、获取环评和用地许可等一系列前期工作,能否及时、顺利获准进行开工建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气源风险:受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和相关政策影响,存在天然气价格波动和气源保障风险。

  3.供电和供热不及预期的风险:项目收入主要为供电和供热,存在供电和供热不及预期影响经济效益风险。

  4.项目建设风险:项目存在因建设工期延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超出概算,进而影响预期收益的风险。

  5.项目运营管理风险:热电联产项目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供电量和供热量不及预期、成本控制不足、操作不当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等经营管理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网内电源发电能力以及供电保障能力,持续巩固发展公司基本盘,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聚龙电力与综合能源公司共同出资2.6亿元设立项目公司(聚龙电力持股70%、综合能源公司持股30%),并投资不超过12.77亿元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山窝组团内,建设内容为1台套490兆瓦级热电联产机组,预计年发电量约21亿千瓦时,最大供热量150万吨,接入公司电网内。

  (二)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合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名称待定,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6亿元(认缴)

  出资方式:聚龙电力以现金出资1.82亿元,持股比例70%;综合能源公司以现金出资0.78亿元,持股比例30%。

  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售电业务;输气管道、供热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能源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法人治理安排: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待项目进入建设运营阶段后,根据需要再设计组织架构并配置相应人员。

  (二)拟投资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内容详见本公告“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投资约3.8亿元,其余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3.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度安排投资资金。

  4.其他情况说明

  该事项尚需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要求以及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低碳能源优势明显,作为网内自有热电联产机组在提升自有发电水平与供电保障能力的同时,也可为园区用热负荷提供保障,增加供热收益,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持续巩固发展基本盘,深度贯彻落实“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二)实施本项目能够大幅度提升公司自发电水平,降低综合购电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尚未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且后续还需进行设立项目公司、变更建设业主、获取环评和用地许可等一系列前期工作,能否及时、顺利获准进行开工建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组织人员积极办理落实项目前期手续,确保尽快合法、合规的启动项目开工建设。

  (二)气源风险

  受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和相关政策影响,存在天然气价格波动和气源保障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气源单位沟通,后续拟引入天然气等合作单位参股项目公司,与上游企业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加强气源保障;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引导,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三)供电和供热不及预期的风险

  项目收入主要为供电和供热,存在供电和供热不及预期影响经济效益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主动作为,在稳定目前售电基本盘的同时,加大网内供电和供热负荷培育;加强与政府对接,积极配合招商引资工作,确保能源有效消纳。

  (四)项目建设风险

  项目存在因建设工期延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超出概算,进而影响预期收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组织有大型项目建设管理经验的团队负责项目建设阶段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总投资在预计总投资范围内;二是项目拟通过EPC总包方式对总包方进行公开招标,控制相关风险。

  (五)项目运营管理风险

  热电联产项目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供电量和供热量不及预期、成本控制不足、操作不当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等经营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该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后拟由项目公司运营管理,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营管理体系以及集中引进内外部专业人才的方式,确保项目后期运行具备完备的体系和技术支撑,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降低运营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58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6日发出。2022年10月27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6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5亿元

  ●项目内容: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现金增资3.04亿元,由其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3.8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发电公司持股80%、综合能源公司持股20%),并投资不超过12.65亿元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拟在建成且经相关方许可并网联结后作为全市调峰电厂运行。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本项目已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后续还需进行设立项目公司、变更建设业主、获取环评和用地许可等一系列前期工作,能否及时、顺利获准进行开工建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政策风险:重庆目前关于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按照固定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但实施细则尚未出台,项目收益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气源风险:受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和相关政策影响,存在天然气价格波动和气源保障风险。

  4.建设风险:项目存在因建设工期延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超出概算,进而影响预期收益的风险。

  5.运营管理风险:燃气发电项目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供电量不及预期、成本控制不足、操作不当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等经营管理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万州区域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持续巩固发展公司基本盘,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重庆市电力保障与调峰需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现金增资3.04亿元,由其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共同出资3.8亿元在设立项目公司(发电公司持股80%、综合能源公司持股20%),并投资不超过12.65亿元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拟在建成且经相关方许可并网联结后作为全市调峰电厂运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建设内容为1台套490兆瓦级燃气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约11.5亿千瓦时。

  (二)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万州燃气发电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燃气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确定的该项目业主单位为发电公司,因此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尚需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同意变更项目建设业主的书面决定。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合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名称待定,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8亿元(认缴)

  出资方式:发电公司以现金出资3.04亿元,持股比例80%;综合能源公司以现金出资0.76亿元,持股比例20%。

  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售电业务;输气管道、供热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能源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法人治理安排: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待项目进入建设运营阶段后,根据需要再设计组织架构并配置相应人员。

  (二)拟投资建设的燃气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内容详见本公告“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投资约3.8亿元,其余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3.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度安排投资资金。

  4.其他情况说明

  鉴于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燃气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确定的该项目业主单位为发电公司,因此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尚需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同意变更项目建设业主的书面决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建设的燃气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要求以及公司主业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重庆市特别是万州区域的电力保障能力和清洁能源利用水平,低碳能源优势明显,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持续巩固发展基本盘,深度贯彻落实“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二)实施本项目能够实现公司现有业务的突破,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已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后续还需进行设立项目公司、变更建设业主、获取环评和用地许可等一系列前期工作,能否及时、顺利获准进行开工建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组织人员积极办理落实项目前期手续,确保尽快合法、合规的启动项目开工建设。

  (二)政策风险

  重庆目前关于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按照固定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但实施细则尚未出台,项目收益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重庆价格主管部门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尽早落实对公司最为有利的电价政策。

  (三)气源风险

  受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和相关政策影响,存在天然气价格波动和气源保障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气源单位沟通,后续拟引入天然气等合作单位参股项目公司,与上游企业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加强气源保障;同时,通过签订长期供气协议、建立调价机制等措施降低天然气价格及供应波动风险。

  (四)建设风险

  项目存在因建设工期延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超出概算,进而影响预期收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组织有大型项目建设管理经验的团队负责项目建设阶段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总投资在预计总投资范围内;二是项目拟通过EPC总包方式对总包方进行公开招标,控制相关风险。

  (五)运营管理风险

  燃气发电项目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供电量不及预期、成本控制不足、操作不当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等经营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该燃气发电项目建成后拟由项目公司运营管理,通过依托万州博联热电项目建设管理团队以及集中引进内外部专业人才的路径,确保项目后期运行具备技术支撑,做好项目运营管理工作,降低运营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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