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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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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原子公司深圳新能源、惠州新能源自2020年起终止经营,其终止经营利润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将深圳新能源、惠州新能源终止经营利润扣除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项目后,2022年半年度深圳新能源、惠州新能源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示-5,628,081.52元,2022年第二季度末深圳新能源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注:本报告中简称与公司2022年半年报一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已作为临时报告披露的重要事项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为董事万荣杰、张扬羽和独立董事王铁林、邓延昌、梁融)。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下称“珠海蓉胜”)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将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81号厂区(含宗地及地上建筑物)以及珠海市兰埔工业区E区新乐街7号五套商品房租赁于珠海蓉胜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六个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不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资产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计提相应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 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分别为王广旭、黎展鹏)。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广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编制和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贤丰控股”、“公司”、“转让人”或“甲方”)与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下称“珠海蓉胜”、“乙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将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81号厂区(含宗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称“租赁物”)以及珠海市兰埔工业区E区新乐街7号五套商品房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六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KUJJ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BERNT GRAMANN

  注册资本:205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81号4栋1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Dr. Schildbach Finanz-GmbH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珠海蓉胜无关联关系。

  其他说明:经核实,珠海蓉胜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厂区共由四块宗地组成,宗地上建筑物类型及建筑面积如下所列:

  ■

  珠海市兰埔工业区E区新乐街7号:313.21平方米,5套商品房【本着附随租赁及乙方作为商品房租赁主体与因租赁附加的全部责任承担主体原则,租赁期间由乙方自行管理租赁商品房,下文所称“租赁物”均指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81号厂区(含宗地及地上建筑物)】。

  公司为交易标的之合法所有者,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存在拟对外转让租赁物的交易安排,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六个月,即从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

  甲方拟将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即租赁物)转让给晨熙实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称“晨熙实业”),根据甲方与晨熙实业的交易安排,租赁物将按地块分批完成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有鉴于此,当甲方转让租赁物所有权至晨熙实业的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甲方与乙方在所有权已发生变更的租赁物上的租赁关系自动终止,而转由晨熙承继享有租赁权利并承担义务。

  根据租赁物产权转让的进度与安排,甲方预计于一年六个月租赁期满前能够完成产权过户的手续,但如果租赁期满时尚有部分租赁物未过户完成的,甲方承诺将未过户完成的租赁物继续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应续签租赁合同直至租赁物产权全部过户完成。本合同租赁期起始日的五年内,在租赁物产权/部分产权仍属于甲方的前提下,只要乙方提出续租请求,甲方不得拒绝。

  2. 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自租赁期起始日(2022年9月23日)起,租赁价格分别以厂房13.06元/㎡/月,宿舍7.37元/㎡/月,办公楼22.04元/㎡/月计价,各类型建筑面积以合同数据为准,月租金总计为1,140,011.30元(大写:壹佰壹拾肆万零壹拾壹元叁角整)(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格1,045,881.93元,租金按年调整,租赁期每满一年则在上一年租金标准上上浮3%。由于乙方已按原厂房租赁合同书租金标准向甲方交纳租金至2022年9月30日(原租金标准为822,683.62元/月),原厂房租赁合同书于2022年9月22日已自动终止,2022年9月23日起应按本合同新的租金标准计租,乙方应向甲方补交9月租金差额84,620.71元。

  乙方若扩产需增容,供电增容手续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申办(甲方配合提供所需材料),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无租赁保证金。

  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负责生产、安全、物业管理。除合同已明确约定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之外的其他所有关于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维护、维修、保养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履行出售珠海蓉胜股权时的交易约定,并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收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本次交易决策流程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约400万元的利润(具体会计处理和利润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7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满足持有待售条件的部分珠海房产转回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并依据会计准则等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459.3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2021年8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对外转让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建筑物,预计本次交易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于次月将相关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科目并停止计提折旧。2022年8月,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约定:(1)延长合同期限,全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最晚不晚于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六个月;(2)原转让标的物4块工业用地合并为3块工业用地(总面积及所处位置不变),可分地块办理过户手续;(3)取消资金监管,任一地块在满足过户条件后,先全额支付对应地块转让款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前如已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应向交易对手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资金占用费;(4)已支付的2840万元定金用于冲抵首批转让标的地块应付价款。

  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考虑到本次交易所涉部分资产的交割预计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且相关资产将继续对外出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于2022年第三季度将不满足持有待售条件的部分珠海房产转回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并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459.3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不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资产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计提相应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减少459.3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459.37万元,以上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数据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不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资产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计提相应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在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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