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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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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806号《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6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4,057,265.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582,735.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1)00066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共计8,706.4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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