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1,761,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60,000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55,56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56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分别为:伊藤忠卓越纤维(亚洲)有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DC Management Group Limited,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41,761,500股,将于2022年10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伊藤忠卓越纤维(亚洲)有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本公司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中扣减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公司股东宁波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DC Management Group Limited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盛泰集团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1,761,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1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针织”)系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为89,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盛泰针织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9日起1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3,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盛泰针织预计担保额度为91,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年4 月19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之外,新增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额度不超过47,845.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为盛泰针织新增预计担保额度为21,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龙兵初

  注册资本:25,452.762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盛泰针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盛泰针织资产总额为146,964.33万元,负债总额为108,855.5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8,855.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8,753.69万元,净资产为38,108.79万元,营业收入99,378.74万元,净利润8,503.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2年6月30日,盛泰针织资产总额为153,412.90万元,负债总额为125,100.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2,101.8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3,747.88万元,净资产为28,311.93万元,营业收入43,730.17万元,净利润435.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在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

  担保有效期: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一)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三)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7,746.04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1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4,999.9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54%。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