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编号:临2022-06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等,公司对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同时对本次交易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
此议案获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阅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对公司备考财务报告进行了加期审阅,具体如下:
1. 大信就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 公司编制了2021年、2022年1-6月备考财务报告,该报告已经天职国际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公告编号:临2022-07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9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公告编号:临2022-07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修订说明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9月8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968号)。
根据书面回复意见及本次交易相关最新情况,公司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补充和更新,相关内容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以楷体加粗的形式列示。
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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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 月25 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ST华电B 编号:临2022-07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届十二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等,公司对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同时对本次交易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阅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对公司备考财务报告进行了加期审阅,具体如下:
1. 大信就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 公司编制了2021年、2022年1-6月备考财务报告,该报告已经天职国际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