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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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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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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交易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利虔、刘宇晶、陈巧、张颖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朱慧婷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利虔、刘宇晶、陈巧、张颖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针对《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是公司基于开展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经平等磋商达成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上述调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阳光诺和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二)本次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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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1年同类业务支出或营业收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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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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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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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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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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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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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依据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要求向其提供药物研究技术服务、向其采购药物验证性生产服务。

  2、根据研发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药物验证性生产服务,按其书面要求向其提供药物研究技术服务、销售商品。

  3、公司依据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的书面要求提供药物研究技术服务。

  4、公司依据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要求提供药物研究技术服务。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胡雪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雪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胡雪峰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目前胡雪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胡雪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胡雪峰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胡雪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胡雪峰先生在任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利虔先生推荐,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朱慧婷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朱慧婷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胡雪峰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慧婷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朱慧婷女士个人简历:

  朱慧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南昌大学医学院(原江西医学院)药物化学专业硕士,副高职称。现任江西省儿童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兼任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儿童安全用药分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临床药理专业组委员、江西省药学会药物流行病学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委等职务。

  朱慧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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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9日

  至2022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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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利虔、刘宇晶、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30号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2年11月7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sun-novo.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11月7日17时前送达。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30号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0748199

  联系人:赵凌阳、魏丽萍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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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5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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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研生命”)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光诺和,证券代码:688621)自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同时申请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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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朗研生命股东,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尚在协商过程中,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2年10月24日,公司与朗研生命主要股东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刘宇晶签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朗研生命股权。在经过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基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交易标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上述意向协议为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文件确定。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本次交易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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