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获得政府补助资金和增值税留抵退税合计4,577.60万元,其中:政府补助资金1,547.11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3,030.4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政府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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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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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847.11万元,其中:生产要素补贴179.45万元为2021年生产要素补贴,已进入2021年损益,剩余667.6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增值税留抵退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因以前年度增值税留抵税金已计提减值600.02万元,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600.02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