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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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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光路169弄虹桥时代广场6号楼荣泰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视频会议)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廖金花女士、副总经理孔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伟一、闭钰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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