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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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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096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0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0月0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09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基于公司水性超纤的整体布局战略,为进一步优化和统筹资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子公司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孟诺卡”)100%的股权转让给陈跃先生,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023.42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具体内容详见《明新旭腾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交易进展情况

  浙江孟诺卡于2022年04月26日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和《营业执照》,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浙江孟诺卡的股权。

  截至 2022年10月09日,陈跃先生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511.71万元,尚余部分股权转让款2,511.71万元未支付。

  三、本次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0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同意陈跃先生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具体情况如下:

  陈跃先生由于短期资金筹措存在困难,预计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故向公司申请延期:延期支付第二期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511.71万元。陈跃先生承诺于2023年03月31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延期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并支付逾期支付利息。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与陈跃先生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仅延长陈跃先生部分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不改变《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安排。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同意,原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第二期50%股权转让款暨2,511.71万元的付款期限变更为2023年03月31日前,乙方应当在该期限前付清剩余全部股权转让款。

  二、双方同意,原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即2022年10月11日,不含当日)起至乙方付清剩余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含当日)期间,乙方应当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并支付逾期支付利息。乙方应当在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的同时一并支付该等逾期支付利息。

  三、如乙方未能在本补充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全部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及逾期支付利息的,乙方同意以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逾期支付利息为基数,按照原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计算违约金。

  四、本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原协议或其他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口头、书面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以原协议为准。

  四、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陈跃先生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补充约定陈跃先生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事项。陈跃先生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511.71万元,考虑到陈跃先生短期资金筹措存在困难,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实际情况,同意陈跃先生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公司与陈跃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明确了延期期限、利息收取等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09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事项基本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2022年05月0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16日、2022年0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050)、《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62)。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95%,购买的最高价为20.99元/股、最低价为20.5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384,297.00元。截至2022年9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95%,购买的最高价为20.99元/股、最低价为20.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384,297.00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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