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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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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5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4日、2022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2022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勤壹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常勤壹号于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63,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575%。本次变动前,常勤壹号持有公司股份36,147,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573%,本次变动后,常勤壹号持有公司股份31,18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

  ■

  注:占比数据均以上市公司当期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常勤壹号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常勤壹号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2、常勤壹号及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常勤壹号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5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2022年9月16日签订了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完成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签署,销售激光气及高纯稀有气体产品,合同总金额为143,161,800.00元(壹亿肆仟叁佰壹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及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激光气、高纯稀有气体

  2、合同总金额:143,161,800.00元(壹亿肆仟叁佰壹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3、合同内容保密,买卖双方应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如因泄露合同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应由泄露内容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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