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总体经营管理情况
2022年上半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乌克兰危机深化演变,国内疫情多发散发,突发因素超出预期。随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不断显现,国内疫情防控总体向好,国民经济运行逐步企稳回升,积极变化明显增多。公司认真落实年度董事会精神,多措并举“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强党建”,各项措施靠前发力、加快落地,上半年生产经营态势稳中向好。市场开拓、科技创新、项目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环保、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产品质量、疫情防控、信息披露等重点管控环节无不良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4,709,373.71元,同比减少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22,074.69元,同比增长2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26,908,649.88元,比期初增长3.78%,基本每股收益0.12元,每股同比增长0.02元。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履行强军首责,提升产品供应保障能力
一是纤维素及其衍生物产业按时按需保证专项订货,同时持续提高“多批次、小批量”定制产品保障能力。二是环保器材及防护装备产业建立健全装备采购竞标管理办法,积极参与项目投标;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完善工艺管理域制管理树;深入推进装备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率100%。
(2)深入推进体系化建设,强化安全环保动态管理
一是纤维素及其衍生物产业推动生产线安全生产流程化实行项目管理。生产线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形成管控清单。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等制度,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环保器材及防护装备产业生产线流程化建设工作,将原有6条生产线细分为20条生产线,明确生产线线长、分线长,形成企业标准并实现常态化运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排查治理隐患问题形成闭环。三是渣浆泵产业制定了《生产线安全生产流程化管理工作建设方案》,结合5条生产线实际情况,建立“两图三表”,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四是公司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上半年,万元可比价产值综合能耗与2020年同期持平,万元可比价产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
(3)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全面提升经营质量
一是纤维素及其衍生物产业实施稳价保量市场策略,并逐步推动国际市场价格调整。环保器材及防护装备产业积极创新营销模式,实施区域经理营销机制,上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42%;进一步健全供应链评价机制,培育战略供应商,强化信息反馈,构建供应商考评体系;完善“十四五”国际化经营方案,制定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加快海外市场拓展力度。渣浆泵产业通过借力开拓、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市场资源,提高投标质量和效率。二是纤维素及其衍生物产业成功开辟多家海运渠道,及时有效缓解外贸产品发运困境,海外市场拓展也取得新进展。环保器材及防护装备产业通过集采模式,有效降低物资供应价格,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渣浆泵产业积极参与新市场项目投标,并实现成功签约;新产品陶瓷泵累计实现收入约3千万元。
(4)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纤维素及其衍生物产业全面推进含能棉生产线自动化包装改造,提高生产线本质安全度。加强对外合作,推动高纯净度含能棉制备及应用技术研究。环保器材及防护装备产业全面推进吸附材料性能提升项目、聚丙烯腈活性炭纤维织物产业应用项目技术鉴定;成立数字中心和自动化管理中心,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工作。渣浆泵产业成立陶瓷泵研发综合管理机构,已开发13个型号,完成55个新泵型的设计与开发,有序推进全生命周期系统建设。二是纤维素及其衍生物产业完成“低粘度硝化棉驱水包装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并开展调试,推进新型硝化棉煮洗产业化技术研究。环保器材及防护装备产业完成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全面推进“全新一代面具研制”重点项目。渣浆泵产业已编制深圳工业园区规划布局论证方案和服务火炸药生产线的技术方案;开发大型重型渣浆泵的设计及样机。
(5)推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提升规范治理水平
一是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完成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作台账任务八个方面61项举措,完成率100%。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三会一层”权责清晰、权责透明、协调运转,已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经营层选举、聘任工作,开展“全级次、全流程”的规范治理专项检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二是推动内控体系有效运行,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优化内控制度管理责任体系,夯实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工作要点,规范制度建设流程,推动制度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进程。上半年,新订制度16个、修订制度52个,废止制度9个,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现代企业治理机构和运行体制,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根据组织机构调整情况,及时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优化质量管理流程,提升基础管理水平。通过加强工艺技术攻关、深入开展装备质量综合整治、强化供应链质量管理、推进质量流程化管理等方式提升工作效率,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是通过内控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纪检监督等方式,及时揭示内控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进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改革发展活力
一是按照人员总量规模与生产任务相匹配,以产定员的原则,持续开展生产单位人员总量压减工作,开展了岗位定员梳理分析工作。二是优化骨干人才结构,考虑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干部人才队伍缺乏梯次等问题,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中层干部,持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三是加大力度引进高校毕业生,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储备基础型人才。四是认真推进人力资源安全方面工作,组织开展了多轮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技能水平。五是认真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按时间节点完成经理层选聘管理等办法制定相关工作。
3、2022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强党建”的工作主线,全力以赴抓好履行强军首责、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保持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全面圆满完成各项年度考核指标。一是强化产品保障能力,认真履行核心使命;二强化安全发展战略,保持安全环保总体平稳;三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企业发展新格局;四是强化质量制胜战略,维护企业品牌形象;五是强化市场经营战略,全力推进提质增效;六是强化人才强企业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实力 ;七是优化供应链产业链,提升抗风险能力;八是强化日常基础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尉伟华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8月14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12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1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丁燕萍女士、尉伟华先生、王乃华先生,独立董事步丹璐女士、张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永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非独立董事蒲加顺先生、矫劲松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非独立董事尉伟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非独立董事朱立勋先生、王林狮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非独立董事杜兰平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非独立董事杜兰平先生、独立董事胡获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尉伟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该报告全文、专项意见等登载于 2022年 8 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蒲加顺、丁燕萍、朱立勋、矫劲松、王林狮、尉伟华、杜兰平、王乃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蒲加顺、丁燕萍、朱立勋、矫劲松、王林狮、尉伟华、杜兰平、王乃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蒲加顺、丁燕萍、朱立勋、矫劲松、王林狮、尉伟华、杜兰平、王乃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蒲加顺、丁燕萍、朱立勋、矫劲松、王林狮、尉伟华、杜兰平、王乃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全文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投资预算的议案》。
2022年,公司投资预算项目95项,年度预算投资额18,985万元。公司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促进危险作业场所本质安全和生产现场环保应急处理能力持续提升,进一步夯实安全环保管理基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稳步开展,确保实现2022年度发展方针及生产经营目标,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结合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对2022年投资预算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公司2022年预算投资项目119项,调增24项,调整后年度预算投资额19,605.30万元,调增620.30万元。
(九)会议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2:50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8月14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上半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该报告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1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10,025股,发行价格为11.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8,949,989.25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含税)人民币9,000,000.00元和财务顾问费用(含税)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4,949,989.25元。
截至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0130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49,869,662.33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17,879,162.3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0,962.31元,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336,929,526.90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54,948,065.56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26,390,193.4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2,679.69元,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333,495,181.63元。
具体使用及结存情况详见下表:
(1)公司募集资金收支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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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的有关要求。
公司确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长开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新街支行作为该次募集资金的存放银行。2018年1月22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长开区支行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3月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防化装备研究院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新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3月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防化装备研究院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现因业务需要,为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行为属于关联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一)公司、本公司、北化股份、乙方:指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北化研究院集团:指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兵器集团:指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
(四)财务公司、甲方: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机构编码:L0012H211000001。财务公司是兵器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委托投资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兵器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蒲加顺先生、丁燕萍女士、朱立勋先生、矫劲松先生、王林狮先生、尉伟华先生、杜兰平先生、王乃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
1、企业姓名: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34U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邱江
5、成立日期:1997年6月4日
6、注册资本:634,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市场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金融机构编码:L0012H211000001
10、主要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94,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6.47%;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46%;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2%;北方信息控制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6%。
11、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1年末兵工财务公司总资产15,489,165.41万元,净资产1,387,733.68万元,净利润88,867.45万元。
12、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终控股股东---兵器集团
1、企业姓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10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石泉
5、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6、注册资本:3,830,0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8、经营范围: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皆为兵器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股权关系图如下:
■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沿用以前在财务公司开设的账户,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委托投资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向财务公司委托投资额度每年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未来三年内每年申请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不超过20亿元。财务公司按照每笔授信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人民银行同期金融政策,具体见“协议内容”。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甲方向乙方及所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要求下,提供不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甲方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关政策,对乙方及所属公司存贷款业务实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乙方及所属公司资金安全。
(二)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乙方及所属公司申请,甲方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乙方及所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甲方收取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
(三)委托贷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甲方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申请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服务,但乙方不得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四)结算业务
甲方为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协助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甲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结算业务费用一般由甲方承担,如向乙方收取时应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结算费用标准,且不高于甲方向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五)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乙方及所属公司的申请,甲方可以为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费用水平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价格标准。
(六)委托投资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乙方及所属公司申请,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委托投资业务,采取“分户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委托投资模式,均为“净值化”管理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由乙方自行承担风险。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委托投资服务额度每年不超过 10亿元。
(七)其他服务
第一条 经乙方申请,为满足乙方业务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业务、外汇结售汇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第二条 乙方及所属公司在甲方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乙方预计未来三年内每年向甲方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第三条 乙方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是否接受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乙方了解并认可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内部决策和内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出现违反下列情形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1.上市公司具备独立性;
2.不以任何方式通过关联交易套取资金,不隐匿违规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董事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有关决策;
4.高级管理人员确保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符合经依法依规审议的关联交易协议,关注财务公司业务和风险状况;
5.首次将资金存放于甲方前,已取得并审阅乙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应每半年取得并审阅甲方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
6.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甲方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当出现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预案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乙方利益。
第五条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乙方存款资金的安全。因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甲方无须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由兵器集团增加相应资本金。甲方对于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书面告知乙方,配合乙方积极处置风险,保障乙方资金安全。
1.甲方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甲方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情况;
2.甲方或乙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3.甲方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资产负债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4.甲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要求和相关禁止性规定等的情形;
5.甲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资产负债比例规定的要求;
6.甲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7.甲方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8.乙方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占甲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9.甲方的股东对甲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10.甲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11.甲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12.甲方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3.甲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4.其他可能对乙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风险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30040 号),认为兵工财务公司2021年度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未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经营业绩良好,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19,956,031.62元。
十、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工作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同意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4、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5、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许可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
8、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9月13日下午3: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 9:15至9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 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6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中: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2、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9月9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商红、陈艳艳
联系电话:0830-2796927;0830-2796924
联系传真:0830-2796924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4660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6
2、投票简称:北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说明: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之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