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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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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实现企业存单、债券、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成为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管家”。

  1、通过企业存单、债权、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此项资金池业务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池业务有利于实现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池业务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55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131.96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433.34万股变更为48,565.3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8,433.34万元增加至48,565.30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56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1日

  至2022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08月05日及2022年08月0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08月0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龚小玲、陈莹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57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下午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池业务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58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向华先生和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2年04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65,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175.0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向华先生和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金向华先生与朱根林先生为叔侄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711,2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4,900股,合计132,40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6%;公司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

  金向华先生与朱根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建萍女士、韦文彦女士、金小红女士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68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5%。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金向华先生和朱根林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65,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175.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金向华先生、朱根林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股份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及增持主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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