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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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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22-020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环球国际中心4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桂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709,456,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90,462,4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70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8,993,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19,415,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2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18,993,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59%。

  3、其他出席及列席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19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2%;反对87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1%;弃权3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3,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005%;反对872,9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64%;弃权3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194,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2%;反对864,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6%;弃权3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3,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010%;反对864,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521%;弃权3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6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19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2%;反对87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1%;弃权3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3,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005%;反对872,9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64%;弃权3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392,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8%;反对880,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弃权1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98%;反对880,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40%;弃权1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6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184,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6%;反对882,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6%;弃权3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43,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95%;反对882,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474%;弃权3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192,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1%;反对874,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1%;弃权3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2,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38%;反对874,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31%;弃权3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续聘内控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398,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874,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1%;弃权1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7,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507%;反对874,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31%;弃权1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6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6,995,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1%;反对2,267,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7%;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55,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285%;反对2,267,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10%;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0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9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7557%;反对872,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316%;弃权18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8,5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574%;反对872,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4%;弃权18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7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微、刘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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