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市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45)。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2,3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770.1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499.7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27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4月30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信息化基础较好,自有信息化团队研发经验丰富,在平台升级开发过程中通过迭代开发,模块复用,分步上线,持续应用优化等方式,确保平台升级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节约资金。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 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 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124.1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其他实施主体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 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泰坦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1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优势以及持续的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因此研发人员是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关键所在。同时,公司采取OEM的生产模式,发行人向OEM厂商提供产品设计、工艺路线、质量标准等基础资料,再由OEM厂商进行生产。由于研发人员和OEM厂商各自均掌握一部分公司的核心技术,因此公司存在核心技术泄密风险,一旦技术失密,将会对本公司竞争优势的延续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区域拓展风险

  公司成立于上海,成立初期主要服务于江浙沪地区,华东地区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2021年华东地区收入占比74.40%。由于科学服务行业特点,公司向新区域拓展业务不仅需要产品技术支持,亦需要物流和仓储的配套跟进,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公司在经营中存在不完全熟悉新地区仓储物流情况及相关客户需求的情况,同时在业务拓展中在目标地区可能已存在一个或多个现有的市场参与者,其凭借当地开展业务的经验及更强的当地客户的认知度,将对公司在该区域的市场拓展造成一定阻碍。公司后续如果无法持续将业务拓展到更多的区域,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采购种类较多的风险

  公司为科研工作者、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人员提供科研产品及相关配套服务,供货的及时性及产品种类的丰富性是保障良好用户体验的基础。如果公司无法及时向OEM厂商或第三方品牌代理商采购相关产品,公司将无法及时向客户提供其所需的产品,从而将影响公司下游用户的用户体验,进而损害公司在客户中已经建立的良好声誉,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仓储物流风险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包括各类化学品,其中部分产品属于危险品范畴,该类型产品运输及仓储需要严格的管理和内控制度。公司若未来在生产经营中公司或公司仓储物流伙伴出现发生安全事故,并导致相关资质证书被取消,将对公司物流配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4、租赁到期无法续租及租金上涨的风险

  公司的仓库及各子公司的办公场所均为租赁物业,公司可能无法按照商业合理条款在有关租约到期后成功延期或续租,公司租赁物业存在到期后搬迁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到公司的业务稳定性。同时,搬迁过程中存在的营运中断和高额的搬迁开支,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风险。

  此外,公司业务涉及危险化学品,因此公司租赁的危险化学品仓库需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于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仓库供给较为有限,因此公司未来延期租金存在上涨或无法及时租赁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对外销售的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具有种类及数量繁多的特点,目前公司主要通过OEM厂商生产和向第三方品牌进行采购,但随着采购量逐步增大,公司采购产品的质量将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公司后续无法保证相关产品质量,将对公司的经营和声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6、高校的自主科研用品采购平台对公司销售产品制约风险

  公司客户中包含大量高校及科研院所,针对科学服务领域,高校及科研院所院所采用多种采购模式,包括开放式采购平台采购、统一采购管理平台采购、招投标采购、自行采购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科研用品采购平台,与IT产品申领平台类似,主要用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管理及信息公开,而非通常意义上的商业购销品台。高校及科研院所会让合格供应商将其产品及服务列示于平台上,由科研项目组根据实验需求,通过该平台向合格供应商发起采购。合格供应商在获取采购需求后,再在各自内部系统下单,再向对应项目组发货。公司作为供应商,同高校及科研院所内部平台等共同服务科研人员,并通过在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积累同其他供应商及外部采购平台展开竞争。如果高校将公司从其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剔除,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加,应收账款的规模相应增加。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8,946.9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2.62%,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和企业研发检测部门,商业信誉良好,且公司已按照审慎的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公司未来有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形成较大的坏账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9,065.2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78%,占比较高。为保证及时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备货,因此公司存货品类较多,数量较大,且仓库分布较广,公司的存货管理难度较高。如果公司存货管理不佳,导致存货规模过大,或存货出现滞销等情况,则可能降低发行人运营效率,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重大风险

  1、违反环保及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种类众多的科研试剂和特种化学品,其中部分试剂和特种化学品涉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其研发、分析检测、存储及运输等方面均涉及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影响。

  化学品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众多,且监管趋势日益严格,而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客户及供应商众多,因此公司经营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一个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研发创新工作不可避免地依靠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还在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吸引到业务快速发展所需的高端人才或者公司核心骨干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

  1、营业收入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56.32%,主要是因为:公司围绕双核驱动战略,在产品、销售、运营三个维度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强化一站式服务能力,使得收入保持了高速增长。

  2、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较2020年分别增长40.09%、35.88%,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步增长,增速低于营业收入主要是因为公司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的影响。

  3、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负值较去年同期增加75.32%,主要是公司收入增长带来的应收款增加及公司全国仓储配送体系建设带来的存货高速增长,对资金消耗较大,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负值增加。

  4、公司总资产较上期末增加40.15%的主要原因是:①公司收入增长带来的应收、存货的增长;②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带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③公司并购安徽天地带来的资产合并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优势

  技术创新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重视培养研发团队,持续增加技术研发投入,促进产品和技术的创新。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在原材料供应体系、产品体系、平台体系、物流及仓储系统等方面,通过技术的驱动,确保为客户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产品和便捷高效的服务。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产品技术创新相关的合成制备、纯化分离、分析检测等领域及细分领域积累起体系化的核心技术组合;在科学服务行业仓储物流体系建设中掌握智慧仓储物流相关细分技术体系。通过技术驱动,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便捷高效服务。

  (2)品牌优势

  目前,公司销售的产品SKU超过350万,是行业内产品最丰富的公司之一,同时拥有Adamas(高端试剂)、General-Reagent(通用试剂)、Titan Scientific(实验室仪器、实验耗材)、Titan Scientific Lab(实验家具)、Titan SRM(科研信息化)、Tichem(特种化学品)六个自主品牌,可全方位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科学服务解决方案,且具备较强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口碑,在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竞争中形成较为明显的优势。

  (3)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注重信息化管理,既能开发“探索平台”、及公司ERP系统,又能为客户提供专业信息化服务。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整合了公司产品研发、商品管理、采购管理、OEM制造、质量控制体系、仓储物流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流程,并进行持续优化和完善,为决策提供及时支持。目前公司“探索平台”、内部ERP系统数据完全打通,是行业里少数几家能够将销售平台与内部业务流程融为一体的公司。“探索平台”融合行业信息技术、电商技术,实现结构式检索、专业索引查找等多种精准检索方式,并为客户提供在线采购管理、数据管理等管理云平台功能,较国内其他同行业企业具有先发优势。

  公司通过系统对产品实施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为每种产品建立质量标准和完整的质量检测档案,每批次的产品均需通过公司质检部检验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或客户的特殊要求。针对不同产品特性,在仓储、配送环节建立智能化操作体系,避免产生质量风险,并通过完善的复检体系,及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通过严格把控,公司有效地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赢得客户的一致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声誉。

  公司通过自建专业化、智能化仓储管理物流体系,合理规划仓储、配送,存货流转效率高。建立全库存二维码数字化管理,实现仓管全流程系统管理,所有信息永久追溯,大幅提高存货管理的数字化程度和库存管理效率。

  公司组建专业危化品物流公司,拥有专业的运输团队和专业车辆,解决传统危化品物流企业主要是针对大批量的工业品,难以匹配科研用物资的小包装、快速服务要求的问题,结合自建智慧物流体系,实现智能规划物流路线,提高配送效率,做到了长三角地区配送的当时达、次日达,为客户提供了合法、稳定、高效、准确的配送服务。

  (4)服务及客户优势

  随着公司在产品品牌、电商平台、运营体系方面的不断创新与完善,公司有更多资源来完善服务链条,发挥企业综合优势,跟进高校院所体系、产业园区配套、以及国家战略,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服务模式。

  公司将服务各大工科类高校、中科院院所、地方研究院所、核心化工企业作为业务核心之一,在保障上述机构、人员的科研物资与服务供应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在产品体系、服务内容、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与探索。公司与化工研究院等高校院所携手,针对其科研物资的采购管理、节点配送、财务结算进行技术服务创新,发挥市场化运营优势,开创院所服务新模式。

  公司累计服务超过3万家客户,超过100万科研人员,支持众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的前沿研发,已经建立起高粘性、高增长、全方位合作的客户合作体系。其中世界500强客户超过150家;国内985、211工科高校全覆盖;基本覆盖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院等下属的各个研究所;全国以研发创新为核心的生物医药企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拓了国内以新材料为核心的行业领先客户。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1年全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2021年,公司聚焦自主产品能力提升的产品研发型项目和提升基础服务能力的信息化研发项目,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8,701.85万,同比增长77.40%,研发投入占比销售收入为4.02%,对比2020年占比有所提升。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1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研发投入,新申请35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其中10项发明专利,新获得24项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其中2项发明专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研项目15项。

  在研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泰坦科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坦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系谢应波、张庆、张华、许峰源、张维燕、王靖宇。

  谢应波持有公司8,274,42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85%,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张庆持有公司3,837,56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03%,并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华持有公司3,837,56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03%,并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峰源持有公司3,837,56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03%,并担任公司董事;王靖宇持有公司3,837,56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03%,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维燕持有公司1,131,78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8%,且其为公司董事长谢应波的配偶。谢应波、张庆、张华、许峰源、王靖宇、张维燕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2.47%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应波、张庆、张华、许峰源、王靖宇、张维燕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2.47%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2021年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2021年度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2021年度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归属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股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赵亮  鞠宏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