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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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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2年4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苏州银行为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简称定投申购)和基金转换业务、参加苏州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22年4月28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苏州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申购、转换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苏州银行的规定为准。

  从2022年4月28日起,投资人通过苏州银行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基金转换业务,其申购费率(含定投申购)、基金转换费率享有折扣优惠,其中基金转换业务中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原申购费补差费率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原费率请阅读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具体实施费率优惠的范围及优惠措施以苏州银行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及基金转换手续费,不包括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苏州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前述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列表中拟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将在苏州银行开展基金转换业务。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公司网址:www. suzhoubank.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邮编:215028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msjyfund.com.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邮编:518038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苏州银行咨询以及办理开户、认购、申购、定投申购、转换等相关基金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民生加银稳健配置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稳健配置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7月27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22年4月28日(即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

  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均为100份,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0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3.2赎回费率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9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赎回费为0。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限直销中心)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电话:0755-23999809,传真:0755-23999810,联系人:林泳江。

  4.2非直销销售机构

  ■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8月1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已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后两个工作日的次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2.风险提示: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置了9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只能在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才能提出赎回申请,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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