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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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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为保障参会人员安全,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5月5日 16:00 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拟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一)

  ■

  2.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中第4、10、11、12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021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万马股份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co.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

  2.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1.委托人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其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投票表格补充表决意见列,具体如下:

  补充前: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

  补充后: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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