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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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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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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1.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9.62%,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原辅材料采购量增加所致;
2.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42.99%,主要系少数股东投资款到位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43.62%,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4.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5.33%,主要系预付固定资产、工程款增加所致;
5.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2.74%,主要系2022年一季度税金缴纳所致;
6.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78.99%,主要系往来款减少所致;
7. 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63.97%,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8.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9.30%,主要系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0.03%,主要系子公司所属行业需求增长,同时加大市场开拓,带动业务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86.8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75.02%,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计提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1.03%,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销售人员及相关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0.40%,主要系公司规模增大相应的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0.07%,主要系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0.64%,主要系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8.29%,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45.58%,主要系收到的违约金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9.15%,主要系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5.27%,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17%,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综合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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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战略投资浙江一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021年11月10日,公司根据现场尽调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收购了浙江自贸区锦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浙江一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一塑”)99%的股权计29,700万元出资额;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对浙江一塑增资至6亿元、一期年产能增至60万吨的聚苯乙烯装置方案及签署增资协议,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3)2022年1月3日,国恩股份与青岛一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一塑”)、浙江自贸区迪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迪一投资”)签署了《增资协议书》,浙江一塑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至60,000万元。其中,国恩股份向浙江一塑增资12,300万元,青岛一塑向浙江一塑增资12,000万元,迪一投资向浙江一塑增资5,7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恩股份持有浙江一塑70%的股权。本次增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受让浙江一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第28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158 号)文件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可享受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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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垂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彦英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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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垂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彦英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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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