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教育咨询;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仪器仪表、玩具、工艺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学大信息100%股权。

  10、学大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学大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其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学大信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对学大信息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或学成世纪、天津学大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亿元,期末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约为-5.55亿元,公司实收股本约为1.18亿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受“双减政策”影响,在保证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了经营策略和业务结构;同时,本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53亿元,减少了本报告期业绩。

  三、应对措施

  随着教育培训行业生态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拓展市场前景广阔且行业政策鼓励的教育行业细分领域,布局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文化服务等领域,同时公司也将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研教学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控制企业运营成本,缩减不必要开支,确保现金流稳定,通过多方举措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品质的教育服务和产品。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9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内容。

  3.特别说明:

  (1)上述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4.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电子邮箱:zg000526@163.com。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40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将补充通知及相关提案和附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4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2021年12月10日,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出资人清华大学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清华大学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清华控股100%股权划转给四川能投(以下简称“本次划转”)。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2022年4月18日,为全面加强清华大学与四川省战略合作,清华大学、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四川能投签署了《关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划转的划入方由四川能投调整为四川省国资委,即清华大学将其持有的清华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同意将清华控股100%股权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四川能投,投资完成后,最终由四川能投持有清华控股100%股权。本次划转方式及实施安排调整不改变四川能投作为清华控股100%股权最终承接方的地位。本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清华大学将清华控股100%股权划转至四川省国资委事项,已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和4月21日,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省国资委将清华控股100%股权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四川能投相关具体事项尚需获得四川省国资委进一步批复。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

  2022年1月17日,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清华控股持有的紫光集团51%股权将全部调整为零,调整完成后清华控股不再持有紫光集团股权;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智路建广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紫光集团100%股权最终由智路建广联合体全部持有。目前,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正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本次划转不影响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