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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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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48,957.22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2,067.22万元,定期存款37,99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8,90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安全性高,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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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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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37,382,331.59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78,391,870.63,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3,738,233.16元,减去2021年现金分红27,201,000.00元(执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274,834,969.0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0,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20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7,201,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7,871,00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且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健康发展,符合 《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并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当期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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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鑫”)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事项,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与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均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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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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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汪光友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

  实收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新路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0A58Q20

  经营范围:工艺石材的加工、销售。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一般项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股权结构:汪光友持股81%,中旗新材持股1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中鑫总资产为1,093.28万元,净资产为585.0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23.15万元,净利润35.96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关联交易的有效期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石英石台面的生产方式有自主生产和委托加工方式,为弥补台面自主生产加工能力不足,满足客户及时供货、快速服务、节省运费等需要,公司选择合格台面加工外协供应商,协助公司加工台面。公司向无锡中鑫采购加工服务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交易具备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及法律法规等规定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旗新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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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亿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87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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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人员均无兼职。

  (1)项目合伙人(王首一)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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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勃)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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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金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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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立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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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7:00 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同 花 顺 路 演 平 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军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蒋晶晶女士、独立董事刘泽荣女士、保荐人王蕾蕾先生。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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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一、修订内容相关章程修订条款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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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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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祺文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祺文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祺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757-88830998

  传 真:0757-88830893

  电子邮箱:zhengquanbu@sinostone.cn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112号

  邮 编:528500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简历:

  张祺文,女,1989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与法学双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黑龙江特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张祺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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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一、修订内容相关章程修订条款对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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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将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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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5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及收益稳定的金融理财产品。

  (一)资金额度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资金来源

  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期限

  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风险较低、流动性好及收益稳定的金融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金融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金融理财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及收益稳定的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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