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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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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计划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江苏国信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江苏国信《关于拟增持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信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国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二)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750,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7%,江苏国信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国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江苏国信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增持。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考虑到二级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设定的实施期限超过6个月。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江苏国信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江苏国信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江苏国信承诺,将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实施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国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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