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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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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同时参会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符合条件人员方可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内部资源,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增加“职能部门”分类

  (一)将原有的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物流中心、技术中心、招标中心等由二级单位调整为职能部门,将原有的安全环保部等管理部门调整为职能部门,使其具有管理和业务双重职能。

  (二)将生产运行部更名为制造管理部,并进入“职能部门”序列。制造管理部负责生产计划、生产运行、库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管理、能源管理、其他管理。

  (三)成立数智化部(数字中心),并进入“职能部门”序列。将技术中心信息部、自动化部职能整合,组建成立数智化部(数字中心),负责公司数字化与智能制造的策划与推进工作。

  二、整合完善管理部门

  (一)将公司综合部更名为公司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文秘、后勤管理、档案管理、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信访和保密等工作。

  (二)成立人力资源部。整合优化人事、组织、党建力量,成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事规划配置、评价任用、薪酬福利、人才开发、培训管理、协力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党建、组织工作。

  (三)将市场管理部更名为运营改善部(法务风控部)。运营改善部(法务风控部)负责公司改革管理、绩效管理、经营管理、统计管理、法律事务、风控管理等工作。

  (四)将财务部更名为经营财务部。经营财务部负责成本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筹划、资产管理、市场调研等财务管理工作。

  (五)将证券部更名为资产运营部(董秘室)。资产运营部(董秘室)负责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投资合作、产权管理、地方协作等工作。

  三、整合部分生产厂、部,实现大部制管理

  将直属生产单位中厚板厂、线棒材厂合并,成立轧钢厂。

  此次调整后,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公告

  ■

  新余钢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业务结构调整的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聚焦钢铁主业,集中资源重点发展钢铁材料业务,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目标,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电炉产能及相关企业股权,同时对现有贸易、工程建设及检维修等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做强钢铁主业,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电炉炼钢产能及其控股的新旭特材相关股权。

  双碳、双控背景下,为充分发挥控股股东现有合规电弧炉炼钢产能效率,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经国家认可的100万吨电弧炉炼钢产能指标;以及控股股东持有的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旭特材”)66.85%股权,吸收其在电弧炉炼钢的技术积累和人才资源,更好发展钢铁主业。

  1.必要性。目前,新旭特材生产装备相对落后,主要产品为钢坯、钢锭、特钢产品等中间产品,产品附加值不高,2019-2021年产量分别为44.89万吨、50.73万吨、48.05万吨,产能利用率较低。且近年来技改投入较少,产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公司与新旭特材的产品虽应用场景不同,客户不同,但同属钢铁产品,偶尔亦会发生关联交易。

  2.收购上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一直专注于钢铁产业发展,且目前资金相对充裕,有做大钢铁规模诉求。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电弧炉炼钢产能及新旭特材相应股权,有利于公司集中有效产能,扩大粗钢产能规模,布局短流程炼钢。同时,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规避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收购后,公司实施电炉升级改造,切实发挥产能规模效应,做精做强钢铁主业。

  3.相关工作计划。后续,公司将根据《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购买100万吨电弧炉炼钢产能指标;拟按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持有新旭特材相应股权,股权价值以审计评估结果为计价基础。待出具审计评估结果后,公司将适时启动上述资产收购工作。届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工作进度。

  (二)聚焦钢铁主业,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转让下属新钢国贸公司等4家贸易公司,以及建设公司、机制公司股权。

  1.转让贸易类公司100%股权

  (1)转让贸易类公司股权概况。近年来,为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目标,公司开展钢材和铁矿石贸易业务,2019-2021年新钢国贸公司、北京贸易公司、南昌贸易公司、上海贸易公司等四家贸易公司贸易业务持续增长,2021年贸易业务约占公司营收总额的37.82%。贸易业务占比逐年加大,不符合公司聚焦钢铁主业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转让下属新钢国贸公司、北京贸易公司、南昌贸易公司、上海贸易公司等四家全资贸易公司100%股权。

  (2)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因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不利于体现公司钢铁主业实际经营绩效,不利于维护企业市场价值。且贸易业务资金占用较大,受钢材价格波动影响,贸易业务亦面临价格风险。此次调整贸易业务有利于公司强化并突出主业发展,提升钢铁主业真实绩效,符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政策方向和目标要求,符合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的整体发展战略。

  (3)相关工作计划。公司拟按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新钢国贸公司、北京贸易公司、南昌贸易公司、上海贸易公司等四家全资贸易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值以审计评估结果为计价基础。股权转让后,上述四家企业将不再从事新钢股份的钢材贸易业务,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待出具审计评估结果后,公司将适时启动上述股权转让工作,届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工作进度。

  2.转让检维修业务子公司100%股权

  (1)转让检维修业务子公司股权概述。随着钢企检维修业务进一步市场化,检维修业务委托其他专业化企业实施已成为趋势,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企业精干高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建设公司、机制公司100%股权,进一步推进检维修市场化进程。

  (2)对公司的影响。向控股股东转让检维修业务资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助于建设公司、机制公司推进业务整合和市场化改革。股权完成转让后,可能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但占比不大,不会对独立性造成影响。股权转让后,上述两家企业将不再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相关工作计划。公司拟按协议方式转让所持建设公司、机制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100%的股权,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值以审计评估结果为计价基础。待出具审计评估结果后,公司将适时启动上述股权转让工作,届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工作进度。

  截至目前,新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4.81%%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和整合行为将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的损益也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转让的贸易类公司、工程建设及维检子公司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

  对照上述关联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上述6家全资子公司合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占新钢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的12.88%、3.50%、39.71%、4.29%、3.90%,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本次相关资产整合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简化管理,提高效率,拟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余新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新钢环保作为公司唯一的固体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存续经营,资源科技公司办理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有助于公司高效利用资源,推进内部产业调整优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本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鉴于上述业务结构调整和资产整合的交易主体较多,相关协议签订、资金支付和变更登记事项多、时间跨度较长,拟采取整体安排、分步实施的具体操作步骤。如经后续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下步将组织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待正式报告出具时,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鉴于该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业务结构调整较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收的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时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风险提示

  在业务结构调整过程中,可能因为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和优化调整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等方面的影响,本次业务结构调整事项的实施进度及完成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

  二、公司2021年分季度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8日、2021年5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其他董事表决一致通过,独立发表了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

  注:1.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详见附件1。

  2.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较年初预计偏高主要系原材料及钢材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二、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原燃材料和动力、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业务。

  ■

  注: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细分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原因分析详见附件2。

  三、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是新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中新钢集团是新钢股份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为新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二)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建荣;注册资本:370,478.09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钢铁产品经营销售等业务。新钢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2.新钢(海南洋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荣林;注册资本:5,030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区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钢材、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矿产品、工矿备品、备件、橡胶及其制品的销售,黑色金属加工、配送、装卸、仓储服务,废旧金属、金属材料回收与销售等。

  3.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三芽;注册资本:20,33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良山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材,钢坯,钢锭,五金加工,金属加工等。

  4.新余新钢辅发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水明;注册资本:82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经营范围:网络传输、网络开发,社区服务等。

  5.新余洋坊铁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学庆;注册资本:21,951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天工南大道。经营范围: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及其他现代物流服务业;设备、物资购销,原料供销、制造、维修;广告;房地产开发经营;咨询,技术教育培训等。

  6.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小明;注册资本:110,901.04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经营范围:钢材、钢坯、钢锭、化工产品,预热器生产、销售,五金、金属、服装加工、防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7.江西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刚;注册资本:2,1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永新县文竹镇。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选炼、销售;冶金溶剂开采、选炼、销售,装配式建筑设计、制作、安装、销售;工矿配件、钢材、废钢加工。

  8.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涛;注册资本:22,151.369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袁河街道办事处。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理、回收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的开发、研究和销售。

  9.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三芽;注册资本:43,450.93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良山镇。经营范围:矿山开采,铁精粉加工,金属材料销售等。

  10.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雪峰;注册资本:33,208.47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分宜县湖泽镇。经营范围:矿山开采、铁精粉加工等。

  11.新余新钢综合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春保;注册资本:284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西街39号。经营范围:编织袋、耐火保温材料、金属制品制造及销售。

  12.新余新钢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胜;注册资本:1,10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良山镇。经营范围:钢材轧制、建筑材料、冶金铸造、冶金炉料等。

  13.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福根;注册资本:12,20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团结西路。经营范围: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氩气、液氩生产销售及气体应用咨询及售后服务等。

  14.新余新钢民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平;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新钢步行街。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15.新余新钢福利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春保;注册资本:238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新钢公司铁山路。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资源开发;标牌制作和销售;机械设备备件加工及维修等。

  16.新余新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国保;注册资本:9,643.89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袁河办工业平台。经营范围:钢板加工销售;钢材仓储、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17.新余闽鑫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爱平;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理、回收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的开发、研究和销售等。

  18.新余安泰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小华;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经营范围:铜产品加工与销售;机械设备零配件制造、维修及安装销售;机电设备销售及维修;汽车配件销售等。

  19.江西新联泰车轮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小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袁河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汽车车轮钢圈制造销售;钢材销售;五金配件加工及销售;汽车配件维修、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等。

  20.广州新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筱鸿;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批发;钢材零售;钢材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代理服务等。

  21.新余凤翔带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发;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经营范围:冷轧带钢、金属制品生产;冷轧带钢、金属制品、钢材、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机电设备的维修,机械加工。

  22.北京新余钢铁经销处。法定代表人:庄央兵;注册资本:7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北街。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代销黑色金属材料、焦碳及煤炭、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炭素制品、铁矿石、铜、铜材、铝、铝材、五金交电、服装、土产品、机械电器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矿产品。

  23.新余新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春保;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工业平台。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加工(不含冶炼)及销售;劳务服务。

  24.福建新东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仕平;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经济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

  25.新余新钢联天结构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峻帆;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东兴路东、高新大道南。经营范围:金属结构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等。

  26.江西新鑫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军;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铁西路。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27.江西新吉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小龙;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经营,金属结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等。

  28.江西新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金根;注册资本:1,2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招标代理等。

  29.新余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彬生;注册资本:10,516.73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含金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电机收购、加工、调剂、销售;再生(循环)资源回收及利用信息咨询服务;钢筋、板材、管材(不含地条钢)零售;金属制品加工等。

  30.江西新浙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明;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经营范围: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等。

  31.江西新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晓斌;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光伏路。经营范围:电动机与发电机铁芯设计、制造、加工和销售;变压器铁芯设计、制造、加工和销售;钢板冲压加工、冲压件销售;钢铁贸易和分剪加工;电动机与发电机设备和配件研发、制造和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咨询等。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资信相对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根据历史交易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风险可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新钢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在签订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与关联方签订日常性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一)公司与新钢集团之《货物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与新钢集团货物购销定价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具体定价按以下顺序:①有关服务有政府价格时,执行政府价格;政府价格的确定顺序依次为:新余市、江西省、国家部委;②有可适用的市场价格时执行市场价格;③若无以上两种价格,则按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期内发行人与新钢集团发生的如铁矿石、原矿石、煤、焦炭、矽钢坯、球团矿、铁精粉、辅料等产品或材料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二)公司与新余洋坊铁路有限公司之《铁路运输合同》

  合同约定:新余洋坊铁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业务,收取费用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文件中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准,按半价确定价格,如政府有关部门对计费标准进行变更,则以变更之后的政府价格按半价确定价格。

  (三)公司与新钢集团之《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

  合同约定:新钢集团将其所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有效知识产权无偿给新钢股份普通许可使用,无偿许可使用期限为新钢股份存续期间,但专利权无偿许可使用期限为专利权有效期内,许可的注册商标包括“袁河”、“山凤”注册商标。

  (四)公司与新钢集团之《服务协议》

  合同约定:公司与新钢集团互相提供的服务定价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具体定价按以下顺序:①有关服务有政府价格时,执行政府价格;政府价格的确定顺序依次为:新余市、江西省、国家部委;②有可适用的市场价格时执行市场价格;③若无以上两种价格,则按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服务包括矽钢坯加工、公共设施维修、医疗服务、工程设计、汽车运输、绿化、环卫、生活用水电等按以上原则定价。公司与新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通过关联交易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确保公司精干高效,专业核心业务的发展,获得更好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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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次性计提费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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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次一次性计提费用合计55,363万元,全额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55,363万元。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一次性费用55,363万元,全额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现将情况披露如下:

  一、计提依据和计提金额

  根据省国资委、新余市人民政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就新钢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移交属地管理共同签署《新钢职工医保移交属地管理协议》,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新钢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审计和测算的报告》为基础,为解决医保属地化管理问题,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测算公司在2021年度一次性计提职工医保费用55,363万元。上述一次性计提费用全额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55,363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一次性计提该项费用,有利于公司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二)有利于创造稳定发展环境

  公司一次性计提该项费用,从制度上保障职工基本医疗费用支出,让员工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为企业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此次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55,363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政策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事项。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_600782@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9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9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一号新余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建荣

  副董事长、总经理:管财堂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卢梅林

  独立董事:孟祥云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xxxx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青

  电话:0790-6294351

  邮箱:Ir_600782@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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