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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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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350,170,30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034,060.4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67.2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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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盐(食盐)行业分析

  我国是全球原盐产能和产量最大的国家。我国盐行业发展保持稳定增长,据中国盐业年鉴统计,2019年,我国原盐产能达11600万吨,产量达9182万吨,其中井矿盐产量占56.8%。当年全国原盐总消费量达到10547万吨,其中,食用盐1168万吨,占11.07%;工业用盐9249万吨,占消费量的87.69%,出口盐130万吨,占1.2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1180万吨,销售食盐1168万吨。销售收入234亿元,利润总额18亿元。

  自食盐专营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盐行业经营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明确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兼并重组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禁止“贴牌”生产,食盐资质管理更加严格;跨区经营推动食盐市场竞争活力提升,食盐品种日趋丰富,食盐价格趋向多样化,能逐步满足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食盐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完善,食盐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基本建立。食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零售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行业资源向综合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聚集,产业集中度正逐步提高。

  在国内大循环经济的背景下,行业驱动因素日益明显。餐饮业、消费升级、食品加工是食盐及调味品行业的主要驱动因素,餐饮业发展旺盛,消费升级明显,调味品行业保持了快速增长。有研究数据表明,2020 年中国调味品行业市场规模达到3950 亿元,未来市场规模有望实现新的突破。调味品行业的繁荣发展,为进一步推动盐及相关产品的延伸发展打开空间。

  我国已逐步步入消费社会,目前全国个人消费总额已居全球前列,加上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等政策引导,社会消费能力稳步提升。同时,消费群体迭代,消费模式、消费观念升级也给国内中高端食用盐和日化盐带来了新的机遇,消费者愿意为品质更好、更健康的消费品买单。据中研普华研究咨询的调查报告显示,随着民众生活条件的提升,中高端食用盐的消费需求在全球范围呈上升趋势,且中高端盐的销量不断增长,食盐产品高端化趋势明显,消费偏好呈现健康导向。与“海外发达国家中高端食盐市场占比约8%-10%”相比较,我国中高端食用盐消费刚刚起步。

  顺应防疫及个人健康需求,消费者对于杀菌、抑菌和消毒类产品需求量大增。消费者更认同和喜爱具有清洁、杀菌、保健等作用的添加了天然食盐成分的日化产品,对沐浴盐、足浴盐、洁面盐和盐牙膏等产品也展现出旺盛的尝试欲望和消费热情。消费者的关注点,逐渐从产品价格向产品的舒适、健康、个性满足等特殊属性转移。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日化市场规模906.75亿美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5.83%。日化盐市场大有可为。

  2021年12月中国盐业协会发布《盐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盐产品年度营业收入力争达到500亿以上,利润总额达到35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费用支出达到3%,培育一批行业引领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力培养扶持创建1-2个世界一流的龙头盐业企业;实现盐产品综合能耗较“十三五”时期降低10%以上;实现生态食盐、绿色食盐、低钠盐等食盐产品个性化、差异化开发,形成市场需求的高中低三级价格体系。加快研发日化生活、医药、交通融雪等用盐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等。

  (二)盐化工行业分析

  我国的原盐消费去向显示,70%左右的原盐用于盐化工,其余则用于食用及其他用途。我国是全球重要的盐化工生产大国。盐化工产业不仅提供了“三酸两碱”中的烧碱、纯碱和盐酸,而且可向下游延伸生产PVC、甲烷氯化物、环氧丙烷、TDI/MDI 等多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以及众多的精细专用化学品,是带动其他行业发展的基础原材料。盐化工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技术密集、产品附加值高等特点,产业带动能力强且财税贡献突出。盐化工产业未来发展将延长现有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和新材料方向寻求突破。

  盐化工产业链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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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碱行业(纯碱、氯碱)是工业盐的主要消费方向,两碱用盐占中国工业盐行业需求的90%以上。工业盐市场已形成以两碱行业为消费龙头、下游产品快速发展的盐化工产业格局。

  据相关权威机构统计数据,2010-2020年期间,我国纯碱产量整体呈递增态势。2020年我国纯碱产能为3317万吨,同比增长2.2%,产量为2759万吨,产值为518亿元。2020年全国重碱需求量为1293万吨,较2010年增长64%,重碱需求占比从2010年的44%提升至2020年的50%以上。

  近年来随着氧化铝、纸浆、化纤等行业景气度的上升,烧碱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推动烧碱行业稳步发展。截止到2020年,我国烧碱总消费量达3532万吨,环比增加5.21%。

  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转型要求,推动了锂电、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加速发展,提出探索以钠离子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发展路径。新能源行业发展和新技术日趋完善与成熟,促使近年来盐化工行业发展势头强劲,其中锂电和光伏是纯碱需求的两大拉动来源,预计2030 年光伏和锂电行业有望形成约千万吨以上的纯碱需求增量。2020年以来,部分落后产能退出及下游市场拉动,使得两碱行业开工率提高,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预计两碱行业将维持高位盘整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食盐、工业盐、日化用盐、畜牧盐、烧碱、纯碱、氯化铵、双氧水、芒硝等。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食盐

  公司食盐品种丰富,主要分为食用小包盐和食品加工盐两大类。其中食用小包盐覆盖井矿盐、湖盐、海盐三大品类。包括加碘精制盐、未加碘精制盐、海藻碘盐、海藻碘低钠盐、腌制盐等产品及满足中高端需求的松態997生态食用盐、岩晶盐、活水盐等产品。公司产品有袋装、罐装、瓶装、礼盒装等多种包装形式,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2)工业盐

  公司工业盐主要用于两碱用盐、印染、制革、制药、水处理、除雪等方面。

  (3)日化用盐

  公司日化用盐产品主要用于满足人们日常家庭所需的生活用盐,比如果蔬盐、龙虾清洗盐等。

  (4)畜牧盐

  公司畜牧盐产品主要用于饲料加工、水产养殖等行业。

  (5)烧碱

  公司生产的烧碱为离子膜法液碱,主要用于稀土、冶金,氧化铝等行业。

  (6)纯碱

  公司采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广泛应用于化工、玻璃(光伏玻璃)、冶金、造纸、印染、合成洗涤剂、石油化工、食品、医药卫生等行业。

  (7)氯化铵

  公司生产的氯化铵多用作生产复合肥的基础肥料、氮肥原料;部分作为氮肥直接农用。

  (8)双氧水

  公司利用氯碱副产氢气生产双氧水,适用于医用伤口消毒、环境消毒和食品消毒。

  (9)芒硝

  公司芒硝产品主要用于造纸、日化、玻璃、漂染和纺织等行业。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构建涉及生产销售一体化经营的经营模式。公司拥有上游盐矿资源,并具有技术创新优势和良好的产品研发能力;根据历史销售情况、存货储备需求和市场订单情况,公司的盐产品及副产品芒硝采取“以销定产、统一计划、订单生产”方式进行生产。盐化工产品氯碱纯碱等则采用连续型生产模式。

  公司食盐业务多采取自建分支机构、自建销售网点、自建的开门生活电商平台、自建物流或委托第三方物流等方式进行跨区域线上线下直销和批发。同时借助第三方具有合格经营资质的合作配送(经销)商,通过其销售渠道将产品销往客户终端。食品加工盐主要通过直销方式对外销售,食用小包盐主要通过直销与配送服务(经销)相结合方式对外销售。公司通过销售拜访、技术交流、样品试用、行业展会推介等方式开发客户,签署合同订单,并依据客户需求生产、供货。食用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产销量相对稳定,基本没有周期性。

  盐化工产品主要通过直接销售和贸易商销售。对贸易商采用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方式。下游生产厂商主要是石油化工、冶炼、精细化工、印染、化肥、玻璃、轻工日化、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环保水处理等行业,具有稳定客户群体。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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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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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同一控制下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季度数据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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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80亿元,同比增长3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亿元,同比增长109.29%;总资产83.78亿元,同比增长8.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44亿元,同比增长25.2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4.00万股。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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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而离职,或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 万股。

  3、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 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4.00万股。

  4、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4)。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自2021年12月2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而离职,或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 万股。

  2、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 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4.00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4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4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15,36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对上述4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4月28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50,174,033股变更为1,349,534,03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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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股本结构以收盘后公司最新股本结构为基础,因公司可转换公司湖盐转债(债券代码:110071)处于转股期,公司本次股份完成注销时,“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总数可能会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注2: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以及回购注销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1,711,255.8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591,732.45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98,119,523.4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26,594,957.38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如以2022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350,170,30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034,060.40 元,占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7.2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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