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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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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小股东可通过公司咨询电话、公告邮箱表达建议和意见。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8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报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在对公司全辖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后,部分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无法继续使用,共计产生处置净损失55.63万元。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在2021年度账务中进行核销并作损失处理。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2021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合规总监邢怀柱2021年度履职称职。

  十二、2021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五、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六、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七、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参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十八、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九、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关于申请2022年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杨炯洋、程华子、彭峥嵘、张桥云、曾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2021年公司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十四、2021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金融科技发展成效分析报告》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述职报告等非表决报告。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海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所有表决议案均获通过,决议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2021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2021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

  八、2021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各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审计机构。2019-2021年度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均顺利完成公司的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结合审计范围变化等情况,审计服务费分别为不超过65万元(2019年度)、68万元(2020年度)及68万元(2021年度),并在审计服务费的10%以内承担审计相关的差旅额、加班餐费、邮寄费用等其他费用。

  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符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不超过80万元/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不超过1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严格按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履行采购程序,结合同等规模上市券商年度财报审计服务费用水平以及2022年度审计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预算金额为不超过80万元/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不超过12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1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开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及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核,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1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开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及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计算,2021年末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0,994.67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11%。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994.67万元,减少利润总额20,994.67万元,减少净利润15,746.00万元,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具体说明

  (一)融出资金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2021年12月31日的融出资金实施减值测试,转回减值准备386.10万元,主要系担保证券价值回升所致。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2021年12月31日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实施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2,277.89万元,主要系个别股票质押项目质押证券价值下降所致。

  (三)其他债权投资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2021年12月31日的其他债权投资实施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17,525.85万元,主要系部分债券投资信用风险上升所致。

  (四)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实施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1,029.58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余额增加所致。

  (五)其他资产

  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的抵债资产等其他资产实施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547.45万元,主要系抵债资产评估值下降所致。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检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号”文核准,公司可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分别于2021年2月8-9日、2021年6月10-11日发行了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华股01”)、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华股02”),募集资金分别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人民币1,498,800,000.00元、1,498,800,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44号”文核准,公司可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于2021年12月8-9日发行了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1华股03”),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人民币1,998,400,000.00元。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9〕183号”文核准,公司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采用分期方式发行,其中3,000,000,000.00元已于2020年3月发行完毕;2,000,000,000.00元于2021年1月8-11日发行,债券名称为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华西0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根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开户银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工作,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632,881.97元,详细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公司不存在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5.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6.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包含2021年发行的以及以前年度发行且存续至今的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注2、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汇总,并提交了董事会审议。其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重要性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了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杨炯洋、程华子、彭峥嵘、张桥云、曾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相关议项的表决。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贝多广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6条及贝多广在其任职单位的任职时间情况,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纳入公司关联人管理范围至2021年11月27日,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纳入公司关联人管理范围至2021年5月27日,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纳入公司关联人管理范围至2021年6月18日。

  1、关联方在本公司的证券账户资金余额情况

  ■

  2、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

  3、报告期内买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情况

  ■

  注:本期购入、出售金额为结算金额;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16金地02”按面值回售,出售金额含上年度利息。

  4、与关联方同业拆借、存放于关联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情况

  ■

  5、与关联方现券、回购交易

  ■

  注: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贝多广、蒲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6条,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纳入公司关联人管理范围至2021年11月27日。

  6、与关联方债券借贷

  ■

  7、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应收关联方债权

  ■

  (2)应付关联方债务

  ■

  8、与关联方联建办公楼

  本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康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建设位于成都高新区南区大源IV线核心商务区D6地块一期工程,该工程设计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面积为58,427.06平方米,双方共同投资总额约3.90亿元,出资比例为本公司出资55.78%,四川康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4.22%。

  该项目于2010年4月正式立项,2011年10月主体工程封顶;2013年验收并于当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合作双方于2021年4月完成最终清算,联建大楼完成投资额4.17亿元(含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其中:本公司投入2.42亿元,康润集团投入1.75亿元。本公司已按分配的房产转固,转固总额2.20亿元(不含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其中房屋建筑物1.97亿元。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

  ■

  ■

  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若涉及本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分支机构,其关联交易将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相互间抵消。

  三、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 年 12 月 21 日,注册地址为泸州市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爱仁堂广场,法定代表人张良,注册资本为2,798,818,800元,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对酒业、食品、金融、贸易、物流、教育、医 疗及卫生、文化旅游、互联网行业的投资;控股公司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进出口业务及贸易代理;食品生产、 销售(含网上);农作物的种植、销售(含网上)等。截至2021年9月30日,老窖集团总资产1,780.59亿元,净资产550.52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7.86亿元,实现净利润85.7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公司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老窖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成立于1995年5月3日,营业期限自1995年5月3日至长期。住所为四川泸州国窖广场,法定代表人为刘淼,注册资本为146,475.2476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为:“泸州老窖系列酒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经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销售:汽车配件、建材及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州老窖总资产432.12亿元,净资产279.27亿元;2021年度,泸州老窖实现营业收入203.84亿元,实现净利润78.4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公司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泸州老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5日,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1号,注册资本:27.18亿元,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主营业务从事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2018年12月17日,泸州银行(01983.HK)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21年度,泸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7.76亿元,净利润7.34亿元。截至2021年末,泸州银行资产总额为1,345.10亿元,净资产97.02亿元。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绝对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银行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胡怀明,注册资本为218283.25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鱼塘街道振兴路136号3号楼,经营范围包含:投融资业务、资产管理及咨询、不良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经营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气管道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土地整理;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物业管理、会议服务;建材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旅游资源开发、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截至2021年9月末,临港投资总资产198.82亿元,净资产67.65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6亿元,实现净利润0.34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在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临港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其他关联方

  根据2022年1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

  1、其他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4)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其他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及依据

  (一)证券经纪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

  (二)证券承销保荐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三)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四)期货经纪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

  (五)期货公司资产管理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六)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七)代收水电费等:根据供水供电部门实际收取且应由公司承担的水电等费用确定。

  (八)采购商品支出:参照同样商品市场价格水平与对方协商定价。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由关联方代收相关费用为业务经营实际需要,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可供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对2022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对2022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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