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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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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报酬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证天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证天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2022年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情况以及实施、决策程序等认真了解和审阅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证天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证天业在多年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及黑牡丹进出口有限公司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程序、管理及操作规定、内部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且公司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且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并以同等条件向联营企业上海港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兴”)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房地产项目运营;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并以同等条件向其少数股东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少数股东指定的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君地鸿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540万元的借款。

  为保证上述对外借款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对外提供借款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为上述公司提供借款的总额度及利率范围内,按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并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借款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

  以上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其联营企业上海港兴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有利于上海港兴发展,其借款利率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房地产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基本持平,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上海港兴其余股东将以同等条件按其持股比例向上海港兴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向其少数股东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少数股东指定的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君地鸿赞置业有限公司按少数股东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同时,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本次借款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借款对象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控股子公司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借给少数股东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借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22年8月31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国际时尚服饰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时尚”),吸收合并后,国际时尚予以注销,公司将承继国际时尚全部资产、负债及人员。

  为保障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并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签署、通知债权人、办理资产移交和人员转移、权属变更登记、办理税务和工商变更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授权期限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对其全资子公司南京牡丹晖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晖都”)进行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10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牡丹晖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戈亚芳女士、葛维龙先生、邓建军先生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本哲先生、顾强先生、吕天文先生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不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既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又结合了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1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以及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1年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22条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修订后,相应的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条款进行修订完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等24条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修订后,相应的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条款进行修订完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内部控制制度》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等43条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修订后,相应的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常州市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内部审计制度》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等20条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修订后,相应的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等44条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并更名为《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后,相应的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关联交易制度》第一条、第四条、第五条等23条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相应的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条、第五条、第八条等15条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相应的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等10条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修订后,相应的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条款进行修订完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25。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4名,监事何怿峰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基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7%。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1,842.4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04.1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8.51万元,合计42,536.85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后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布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240,301,337.98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7%;

  ● 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2022年4月22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62,578,669.29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7,699,086.41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769,908.64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43,042,969.70元,扣除2021年分配2020年年度现金股利240,301,337.98元,2021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07,670,809.49元。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47,095,025股,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06,599股后的股份数量,即1,044,788,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7%。

  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阅后,认为:

  公司提交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7%,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亦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环境、目前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1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42,536.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1,842.46万元。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于2021年12月收到一批合计金额121,574.62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为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云”)及其五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2年3月30日-31日该批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得到兑付(详见公司公告2022-010)。为保障该批应收款项的回收安全,艾特网能已获得中鹏云77%股权质押、广东光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易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数云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数云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公司100%股权质押及抵押价值约11.33亿元的中鹏云全资子公司动产抵押。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四家100%股权质押公司的股权价值及抵押的动产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相关股权及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222,457.7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中鹏云及其子公司相关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独减值测试。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抵质押物评估价值及可变现周期等因素,公司综合判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共计计提坏账准备31,795.98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3,805.30万元,本期新增计提27,990.68万元。单项计提较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方式多计提坏账准备15,270.19万元,多计提部分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34.75万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结合已完工未决算资产决算变动情况,本次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1,404.12万元,主要系上年末大额未结算项目完成结算,合同资产确认至应收账款,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同步调整所致。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销售价格低于成本、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其他等原因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8.5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1,842.4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04.1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8.51万元,金额合计42,536.85万元,减少2021年度利润总额42,536.85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后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形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常州中润花木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常州牡丹瑞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2022年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下属子公司发生有关项目养护、项目绿化、环境治理、融资担保等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国伟、顾正义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相关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公司2021年度新增环境治理需求,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环境治理合同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2、公司 2021 年实际与新苏智汇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发生金额高于预计发生金额,主要系项目工程量增加及新增业务导致签订的业务合同额增加所致;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58.93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0,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崇义南路9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资产管理(除金融业),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投资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工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持有9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27,391.6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693,625.05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6,178.56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6,511.4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2、常州新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北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及房屋租赁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及器材销售;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花卉树木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1,595.72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1,486.82 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03.64 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1,771.95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3、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北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4,524.22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园6号楼113室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服务(除金融类、保险类);房产中介服务;资产托管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和销售;信息咨询;企业登记代理服务;自有设备租赁;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介发布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8,068.9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4,483.32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4,039.26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538.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4、常州国展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北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79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603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888.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489.06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004.5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1,430.7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5、常州国展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北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100号1幢210室

  经营范围:为园区内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自有房产的租赁和物业管理;园区内实业投资及咨询;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79.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943.50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430.7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58.3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6、常州金融科技孵化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巢英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603室

  经营范围:为入驻中小型金融企业提供工厂科技孵化扶持;酒店管理;房屋出租;实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716.5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8,216.73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4,716.2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671.2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7、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鹏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03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水质监测服务;污水处理和水循环利用的技术咨询及运营管理;为接入本公司自来水管网的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及管道、水池清洗服务;工业用水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苏生态水环境(江苏)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929.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210.7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8,436.8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687.8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8、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B座505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金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057.0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0,836.93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2,262.6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641.9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9、常州民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艳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百馨苑 2-302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苏智汇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 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48.2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885.54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526.5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272.5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10、新苏智汇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43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经营范围:环保节能及新能源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信息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含软硬件和网络)的咨询、设计、研发、集成、运营维护、技术服务;环境状况及影响调查与评价;环境规划设计;污染场地调查及修复咨询;环保节能设备及仪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7.76%股权,常高新持有22.24%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91.6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780.70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2,257.1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009.7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11、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1602室

  经营范围:施工图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16.2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86.82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897.9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12.5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12、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经营范围:环保项目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危险废弃物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置,凭许可证经营);土壤修复;固体废弃物、污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材料、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集成、制造、销售、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6,900.9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87,368.3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572.2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1,835.5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注: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董曾事兼任董事长的公司,该董事已于2021年5月辞去董事长职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向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交易风险;前期与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

  上述购买公司商品或接受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交易风险;前期与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并获取更好效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形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

  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晟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辉”)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

  黑牡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香港”)

  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路桥”)

  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

  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科技园”)

  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

  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

  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辉建设”)

  常州库鲁布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鲁布旦”)

  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

  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艾特”)

  南京牡丹晖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晖都”)

  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宏置业”)

  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绿鸿”)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公司十五家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836,400万元人民币和5,5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该十五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3,346.24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黑牡丹香港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黑牡丹香港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根据已签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深圳远致外,艾特网能其余股东已将其各自所持有艾特网能的股权质押给公司,深圳远致未质押的艾特网能0.67%股权部分由蓝富坤、尹大勇等12名业绩承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96,1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40,300万元人民币和1,5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为保障该融资额度申请事项顺利实施,上述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辉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拟向银行申请共计36,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拟向银行申请共计3,000万美元融资额度;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拟向银行申请共计2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10,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进出口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4,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拟向银行申请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库鲁布旦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5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以及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拟向银行申请共计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上述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共计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黑牡丹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XL070406-0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科技园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同时黑牡丹科技园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GZX202201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牡丹晖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4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牡丹晖都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南京市NO.2021G9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丹宏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0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丹宏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JZX202115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二级参股子公司无锡绿鸿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同时无锡绿鸿以其名下的江苏省无锡市XDG-2020-68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合计196,1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美元金额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辉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为上海晟辉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晟辉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0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上述银行与其他银行的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晟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6,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

  黑牡丹建设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36,9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9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0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美元

  ■

  黑牡丹香港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3,0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

  4、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

  八达路桥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2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5、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提供如下担保:

  为黑牡丹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黑牡丹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XL070406-0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黑牡丹置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科技园提供如下担保:

  黑牡丹科技园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黑牡丹科技园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GZX202201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黑牡丹科技园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科技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二)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640,300万元人民币和1,500万美元金额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10,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

  黑牡丹纺织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10,9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纺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708.43万元人民币。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进出口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4,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

  黑牡丹进出口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4,2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3、公司拟为二级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为达辉建设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的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达辉建设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达辉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4、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库鲁布旦提供如下担保:

  为库鲁布旦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库鲁布旦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5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上述银行与其他银行的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

  5、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5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

  艾特网能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5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艾特网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706.29万元人民币。

  6、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

  中山艾特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31.52万元人民币。

  7、公司拟为子公司牡丹晖都提供如下担保:

  牡丹晖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4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牡丹晖都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南京市NO.2021G9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牡丹晖都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牡丹晖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8、公司拟为子公司丹宏置业提供如下担保:

  丹宏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丹宏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JZX202115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丹宏置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丹宏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9、公司拟为二级参股子公司无锡绿鸿提供如下担保:

  无锡绿鸿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无锡绿鸿以其名下的江苏省无锡市XDG-2020-68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无锡绿鸿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无锡绿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晟辉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18号3楼夹层(3M)03室

  法定代表人:赵文骏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服装服饰、家具、卫生洁具、针纺织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上海晟辉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晟辉资产总额2,012.3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87.68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87.6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24.66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44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晟辉资产总额1,667.9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45.8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945.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22.13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5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二)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008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建设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406,619.8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42,428.66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9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30,812.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4,191.20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64,051.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1,563.71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427,394.2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63,073.5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9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35,171.7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4,320.75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9,319.8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98.5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黑牡丹(香港)有限公司

  地点:UNIT E Tower A 23/F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

  董事局主席:赵文骏

  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开展技术进出口业务,提供在港从事经贸活动的咨询业务等。

  黑牡丹香港共有4名股东,其中本公司持有85%的股权,陈丽如持有5%的股权,陈志岳持有5%的股权,周敏鸣持有5%的股权;其中陈志岳与陈丽如系兄妹关系。该三名自然人股东和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香港资产总额23,936.25万元港币,负债总额10,706.72万元港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港币,流动负债总额10,733.12万元港币),净资产13,229.53万元港币,2021年营业收入44,042.35万元港币,实现净利润2,033.03万元港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香港资产总额23,364.96万元港币,负债总额8,860.98万元港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港币,流动负债总额8,860.98万元港币),净资产14,503.98万元港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7,654.39万元港币,实现净利润401.39万元港币。(未经审计)

  (四)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江小伟

  注册资本:8,657.93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水运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八达路桥51%股权,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八达路桥39%股权,贺信芳持股5%,蔡树兴持股4.44%,蒋息华持股0.5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八达路桥资产总额40,140.8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5,586.47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5,586.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554.41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25,087.3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217.36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八达路桥资产总额32,267.2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694.7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7,694.7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572.52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815.2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2.1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五)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主开发房产的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置业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1,225,297.7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04,425.2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09,290.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0,872.4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84,356.5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50,723.95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1,280,396.4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58,257.7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7,5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30,757.7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2,138.75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32,712.4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180.5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六)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刘文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园建设、管理;机械、电子及器材制造;实业投资;房屋销售、租赁;物业服务、商务咨询和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嵌入式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科技园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科技园资产总额111,733.0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9,906.74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9,906.7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1,826.2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4,120.72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609.67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科技园资产总额112,816.5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7,711.19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7,711.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5,105.38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7,448.7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266.4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七)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庄文龙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棉花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棉花收购;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纺织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88,863.3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4,672.07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75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6,662.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4,191.23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81,072.2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58.50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86,635.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3,277.0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7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5,259.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358.91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6,310.91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944.0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八)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庄文龙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针纺织品、劳保用品、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进出口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进出口资产总额19,357.5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0,022.25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30,022.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664.74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32,916.3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2,397.76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进出口资产总额16,158.1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6,958.45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6,958.4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800.33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5,202.8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46.2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九)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1808号

  法定代表人:储东毅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达辉建设49%的股权;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达辉建设51%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达辉建设资产总额64,545.2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3,650.6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3,650.6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894.65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30,248.26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08.6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达辉建设资产总额67,853.0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6,515.5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6,515.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337.47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2,064.72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24.6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常州库鲁布旦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2号常州出口加工区B5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赵文骏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服装软件设计开发;高档纺织服装面料的技术研发及推广;企业管理服务;商业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从事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和重金属除外)、日用百货、橡胶制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纺织品及原料、服装、鞋帽、工艺品、电气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及配件、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设备、五金、建材、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香港85%的股权,黑牡丹香港持有库鲁布旦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库鲁布旦资产总额407.7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93.79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493.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6.08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0,833.59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621.9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库鲁布旦资产总额407.4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96.84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496.8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35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2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一)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电子厂房二层

  法定代表人:尹大勇

  注册资本:8,337.81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云计算系统的设备、边缘计算的设备、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的设计、开发和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上述领域软件、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的生产、加工。

  艾特网能共有32名股东,其中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深圳艾特网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紫金港信息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雅驿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2个非自然人股东及蓝富坤、尹大勇、王旭屏、林木兰、王建南等19名自然人股东共持有25%的股权。该31名股东和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艾特网能资产总额306,626.9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07,784.6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306,306.6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57.66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40,609.22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4,589.91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艾特网能资产总额296,438.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99,380.3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97,935.3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941.62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3,469.81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910.3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二)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灵路1号1-4幢,增设一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火炬开发东镇东一路27号1-2幢厂房

  法定代表人:尹大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微模块、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提供上述产品上门安装、上门维修服务;设计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上述领域软件、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用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艾特网能75%的股权,艾特网能持有中山艾特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山艾特资产总额82,364.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5,267.3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62,143.7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097.58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79,744.6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353.63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山艾特资产总额72,786.6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5,871.97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42.5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1,570.8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914.67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8,368.5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87.1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三)南京牡丹晖都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麒麟铺社区麒麟铺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牡丹晖都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牡丹晖都资产总额218,810.7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18,006.9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18,006.9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03.88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96.1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牡丹晖都资产总额221,405.6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20,745.9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20,745.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59.67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44.2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四)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1919号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丹宏置业80%的股权,常州耀坤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丹宏置业2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丹宏置业资产总额100,000.8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0,000.2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00,000.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0.61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0.61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丹宏置业资产总额188,169.1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8,250.91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88,250.9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1.79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2.4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五)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锡协路208号-1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无锡绿鸿35%的股权,无锡国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无锡绿鸿65%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绿鸿资产总额123,146.6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0,360.01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0,360.0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786.61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0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13.39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无锡绿鸿资产总额126,713.3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4,112.81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4,112.8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600.58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86.0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

  公司拟分别为上海晟辉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黑牡丹建设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6,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黑牡丹香港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0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八达路桥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2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黑牡丹纺织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10,900万人民币融资额度、黑牡丹进出口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4,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达辉建设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库鲁布旦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艾特网能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5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以及中山艾特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3年;拟为黑牡丹置业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黑牡丹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XL070406-0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拟为黑牡丹科技园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3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同时黑牡丹科技园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GZX202201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拟为牡丹晖都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14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牡丹晖都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南京市NO.2021G9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拟为丹宏置业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1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丹宏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JZX202115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拟为无锡绿鸿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同时无锡绿鸿以其名下的江苏省无锡市XDG-2020-68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黑牡丹香港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黑牡丹香港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根据已签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深圳远致外,艾特网能其余股东已将其各自所持有艾特网能的股权质押给公司,深圳远致未质押的艾特网能0.67%股权部分由蓝富坤、尹大勇等12名业绩承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证上述担保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1、根据公司上述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该等对象之间的担保额度;在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该等对象之间的担保额度;

  2、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担保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

  以上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资金用于十五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十五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均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22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资金均用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十五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均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9,364.2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2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5,189.4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及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上海晟辉、黑牡丹建设、黑牡丹香港、八达路桥、黑牡丹置业、黑牡丹科技园、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达辉建设、库鲁布旦、艾特网能、中山艾特、牡丹晖都、丹宏置业及无锡绿鸿2021年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包括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委托理财概况

  2022年4月22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2年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解决资金错配问题,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具体的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为控制风险,公司2022年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品种,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财务中心将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确保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预计公司2022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预计公司2022年开展委托理财选择的合作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确定具体合作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3,287.39万元,其中可动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2,354.16万元;委托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人民币250万元;若按照2022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7.83%。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品种和业务实质列示为“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审阅后,就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包括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2022年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华泰价值新盈17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公司为了盘活所持金融资产,增强存量资产的附加收益,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托管人所成立的。该资管计划期限为三年,以公司持有7,000万股江苏银行股票资产作为市值基本配置,出资250万元现金参与股票及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网下申购、逆回购、银行存款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人民币34,95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8,190.3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426.03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59家,资产均值人民币48.21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5,474万元,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王文凯近三年签署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殷亚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薛敏近三年复核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各年度审计报酬均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公证天业与公司协商确定。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

  2022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证天业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核查后,认为公证天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多年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根据其2021年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报酬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证天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2022年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以及实施、决策程序等认真了解和审阅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证天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能力,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证天业在多年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报酬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2022年根据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的限额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黑牡丹纺织和黑牡丹进出口从国外采购部分原材料及部分产品直接出口国外市场,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拟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发生外汇收入或支出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只限于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结算外币,交割期间与进出口业务的执行期间相匹配,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不进行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

  根据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或由于客户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够到位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程序、管理及操作规定、内部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规定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合规管理中心将审查和监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根据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方案,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以内。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可能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性,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六、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后,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程序、管理及操作规定、内部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且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且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20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2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型城镇化建设板块业务高质量发展,2022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并以同等条件向联营企业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房地产项目运营;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并以同等条件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540万元的借款。该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一)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支持联营企业上海港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兴”)项目运营,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君港”)拟以自有资金按其40%的持股比例向上海港兴提供为期不超过24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借款,用于上海港兴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后续支出,借款年利率为6%。同时,上海港兴其余股东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向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取得预售款项后,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2022年度,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向其少数股东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少数股东指定的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君地鸿赞置业有限公司按少数股东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提供为期不超过24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540万元的借款,同时,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联营企业

  1、上海港兴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港兴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戴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0.00%、江苏崇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港兴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0,389.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7,087.16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302.0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0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97.73万元。(未经审计)

  (二)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或其指定借款对象

  1、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阳澄湖东路98号

  法定代表人:朱鸣宇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0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房地产项目咨询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5%。

  关系说明: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招商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的股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29,055.7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16,713.92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12,341.8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284.1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073.06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苑1号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吕进亮

  注册资本:4,285.7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3日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建设、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港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关系说明: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的股东,亦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4.50%的股东港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借款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62,059.7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74,640.51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87,419.2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958.5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5,228.30万元。(未经审计)

  3、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轻纺城13号房2N18室

  法定代表人:赵普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无锡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0%、新余金投长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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