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2021年3 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2.58%。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票据池、金融衍生品、跨境直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低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安徽商业银行天长支行、平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上海银行宁波余姚支行、杭州银行杭州文创支行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在中国银行余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370172631758)迁移至其上级银行机构,即中国银行余姚分行。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不发生变更。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情况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将原在中国银行余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370172631758)迁移至其上级银行机构,即中国银行余姚分行。迁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不发生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迁移后,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将与中国银行余姚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变更开户行,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同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变更开户行,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同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
1、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相关工作,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727.7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6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727.7万元,公司总股本增加727.7万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期限6年。公司发行“大丰转债”自 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转股8,422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8,422元,公司总股本增加8,422股。
综上所述,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401,805,519元变更为409,085,941元,总股本由401,805,519股变更为409,085,941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注册资本变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的修订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
注:(1)上述“……”为章程文件所有,本次不涉及修订而省略披露的内容。(2)由于条款的新增及删除,《公司章程》的条款序号及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已作相应调整。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需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度及修订,具体制定及修订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监事会议事规则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8、监察管理制度;
9、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1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其中第1-6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关于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7,585,059.95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157,188,249.77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2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15、《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关于审议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审议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7,585,059.95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157,188,249.77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2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12、《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7,585,059.95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157,188,249.77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2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说明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分配方案作出如下说明:
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演艺设备市场的业务形式主要分为直接的设备销售和包含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两种方式。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得舞台机械设备的建设向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的系统集成演变,演艺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的方向发展。
公司目前同时处于开发建设的项目较为集中,为保证公司中标项目的顺利执行,并带来公司在营业收入方面的快速增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等需要,为公司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实现提升长期的盈利能力,不断促进公司未来高质量增长与新价值创造,实现与投资者对未来利益的共享,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将就此次年度利润分配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2021年度的分红方案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主业优势的夯实,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现象的出现。独立董事同意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4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077.1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374.4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020.88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927.26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6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2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21.93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005.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4,680.8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65.42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2,616.49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01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1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7,5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62.7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4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年4月1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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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1.25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1.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3.00亿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25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1.75亿元)。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累计使用闲置资金循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77,1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9,6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67,500.00万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20,200.00万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1,2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本期累计收益1,041.16万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产生收益64.77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产生收益976.39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大丰实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