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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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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储情况如下:

  ■

  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12.6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至2016年11月4日,交通银行镇江润州支行专户(账号:381006701018010022795)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专户余额为零,并已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1月,交通银行镇江润州支行专户(账号:381006701018010022795)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专户余额为零,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亚星(镇江)系泊连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镇江润州支行就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006701018010022795)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万吨大规模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71,731.50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所需,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募集资金超过上述资金需求,则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万平方米)。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原计划在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实施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占地面积大,且存在较大的振动,经与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对接,不宜放置于金融商务区,公司决定增加一块实施地,将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大型设备放置公司南侧厂区内,小型研发设备仍放置在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根据公司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资金已由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支出,公司实际已将该项目实施完毕,决定终止该项目,并将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528.50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亚星锚链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亚星锚链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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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 22日,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9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31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和存储利息收益,是因为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977.1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四、剩余超募资金情况

  (一)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5元。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10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为71,731.50万元,超募资金123,578.5万元。

  公司于201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借款。

  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2014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公司使用3,309.60万元超募资金购置土地。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剩余超募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首发募集的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节余资金合计33,340.22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充足的营运资金将有利于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超募资金净额的26.98%。

  (三)相关说明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通过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的基础上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议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的基础上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为524,188,117.81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4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7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以不超过人民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非高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非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非高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非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0,229.47万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9.88%。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非高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适用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有关规定,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已履行了该分类,因此《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要求进行变更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亚星锚链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亚星锚链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亚星锚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95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8,190.3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7,426.0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59家,资产均值48.21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474万元,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对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0万元。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证天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鉴于公证天业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1、公证天业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拟支付的审计费用 80万元是合理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公证天业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拟支付的审计费用 20万元是合理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证天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0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陶安祥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长陶安祥先生因年龄和精力原因提交辞呈,辞去董事长职务,原董事职务不变。陶安祥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陶安祥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陶安祥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陶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新任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陶兴先生简历:

  陶兴先生,男,32岁,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年03月至2013年03月就读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2014年5月任公司董事,2015年10月担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21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22日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拥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王拥军先生的履历,对其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后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人员其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及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同意聘任王拥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王拥军先生简历:

  王拥军先生,男,51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2004年4月至2006年9月在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就读,研究生毕业,1995年7月至2016年6月在在军队工作,工作中表现优异,多次荣获表彰;2016年7月开始自主择业。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集团)担任副部长;2019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2020年5月开始担任总经理助理。2022年4月22日开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4日

  至2022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 进行登记(以 2022 年 5 月 23 日 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23日 8:3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董秘办

  邮 编:214533

  电 话:0523-84686986

  传 真:0523-84686659

  联 系 人:肖莉莉

  2、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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