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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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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敬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革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公司负责人:陈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敬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革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敬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革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 suntone”)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为越南suntone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越南suntone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本次拟申请办理的是融资性信用证或保函等业务。公司在中国境内向银行开立信用证或保函等,用于担保越南suntone从境外银行获得其生产经营所需融资(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等业务。)本次对越南suntone的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45万元)。

  本次担保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审批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处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对外担保方式、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签署担保协议等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越南同奈省仁泽县富会乡仁泽II-仁富工业区3号路

  法定代表人:NG YU SHU ANDY

  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吸尘器及其零配件生产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2,613,911.94元,负债总额49,770,874.87元,净资产42,843,037.07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941,845.57元,净利润-888,955.63元。

  截止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99,333,757.85元,负债总额55,298,874.86元,净资产44,034,882.99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1,832,534.42元,净利润1,524,908.35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系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控制力较强。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资孙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除此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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