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获得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057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获得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一般性授权的详情如下:

  1. 董事会获授权于有关期间按照中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机关、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之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H股股票及在上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A股股票;

  2. 可在有关期间回购本公司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相关决议案于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数目的10%及可在有关期间回购本公司A股总面值不得超过相关决议案于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A股数目的10% 。

  “有关期间”指通过相关决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间止的期间:

  (i) 相关决议案通过后的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年度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相关决议案后满十二个月时;或

  (iii) 股东于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或股东于本公司H股类别股东会议或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更改相关特别决议案所给予授权当日。

  董事会执行上述回购后,本公司会注销所回购的H股,而使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发布公告。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可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向本公司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有关债权仍将由本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

  二、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本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债权人应向本公司出具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者,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者,另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者,另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者(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件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

  收件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姜丽 女士

  邮政编码:071000

  特别提示: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 以传真方式申报者(申报日以传真成功发送日为准),请按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86-312-2197812

  特别提示: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

  联系人:姜丽 女士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056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 2266 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建军先生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李红栓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执行董事魏建军先生、赵国庆先生,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万军先生、乐英女士、吴智杰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倩女士及马宇博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徐辉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22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无。

  2022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无。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1)本次会议的议案1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H股股东或H股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A股股东或A股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艳丽、黄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058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

  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

  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担保金额

  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及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8,000.00万美元;

  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及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4,000.00万美元;

  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人民币 65,000.00 万元;

  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人民币 4,000.00 万元。

  2、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

  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及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8,000.00万美元;

  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及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12,000.00万美元;

  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人民币 135,000.00 万元;

  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人民币8,649.27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48,143.67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担保计划”),根据2021年度担保计划,本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本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哈弗销售泰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更名为“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本公司将为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扬中)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本公司将为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本公司将为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本公司将为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及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本公司与澳新银行(ANZ Bank (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签订《保证与赔偿协议》(GUARANTEE AND INDEMNITY ),就澳新银行与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及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8,000.00万美元的贷款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及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与大华银行(泰国)有限公司(United Overseas Bank (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签订《公司持续性保函》,就大华银行(泰国)有限公司与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及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签订的信贷额度为5,000.00万美元的《信贷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3、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1)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镇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就兴业银行镇江分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赤道原则项目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22年1月2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就招商银行镇江分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的《授信协议》提供担保。

  (3)2022年2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扬中支行”)签署《最高额度保证合同》,就建设银行扬中支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2022年2月24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镇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就兴业银行镇江分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赤道原则项目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2022年3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镇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就民生银行镇江支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鉴于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拉融资租赁”)拟作为发起机构,以其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信托财产委托合格的信托公司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开展证券化融资(以下简称“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或“本项目”),本项目拟采取注册额度申报、分期发行模式,注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单期产品期限不超过五年,各期产品的承租人范围、具体条款、规模占比、发行期限、结构化安排等项目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5、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就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

  名称: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

  授权董事:张佳明、李光宇、王士辉

  注册资本:8,799,709,000.00泰铢

  住所:泰国罗勇府布罗登区东海岸工业区111/1号4号村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鼎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1股。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配件的生产制造、开发、涉及、研发和技术服务、委托加工、销售及相关的售后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厢式)。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二)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名称: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授权董事:王士辉、张佳明、李光宇

  注册资本:6,508美元

  住所:泰国罗勇府布罗登县东海岸工业园区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鼎国际有限公司持股9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1股。

  经营范围:发动机、汽车零部件、配件的生产加工、制造、维修、销售及相关的售后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仓储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三)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名称: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董事:李盘龙

  注册资本:4528万泰铢

  住所:泰国罗勇府布罗登县东海岸工业园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鼎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1股。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冷和空调设备、照明灯具、电线电缆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名称: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授权董事:

  注册资本:8770万泰铢

  住所:泰国罗勇府布罗登县东海岸工业园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鼎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1股。

  经营范围:汽车车身、汽车仪器仪表、汽车模具、汽车夹具、汽车检具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五)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名称: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董事:何炜

  注册资本:9561万泰铢

  住所:泰国罗勇府布罗登县东海岸工业园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鼎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1股。

  经营范围:汽车座椅、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六)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

  名称: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

  授权董事:张佳明、王士辉

  注册资本:330,000,000 泰铢

  住所:曼谷汇权区拉玛九路33/4第九大厦B座31层TNB01-04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鼎国际有限公司持股9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1股。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进出口、销售、租赁、维修、展览。

  主要财务数据:

  ■

  注: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原名为哈弗泰国销售有限公司。

  (七)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名称: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红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扬中经济开发区港兴路868号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汽车变速器、汽车零部件、分动器、减速器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仓储服务;自有房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润滑油销售;机电设备检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八)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名称: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丽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万元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通和路50号盛誉商务大厦1幢518号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 75%,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九)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名称: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立朋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700 万元

  住所:镇江市扬中经济开发区港兴路 868 号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

  经营范围: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其零部件、电子设备、汽车配件研发、加工、制造、 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仓储服务;自有 房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担保合同

  1、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及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本公司与澳新银行(ANZ Bank (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签订《保证与赔偿协议》(GUARANTEE AND INDEMNITY ),就澳新银行与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及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8,000.00万美元的贷款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日后两年止。

  2、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及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与大华银行(泰国)有限公司(United Overseas Bank (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签订《公司持续性保函》,就大华银行(泰国)有限公司与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及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签订的信贷额度为5,000.00万美元的《信贷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公司持续性保函》签署之日起二年(含当日)。

  3、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1)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镇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就兴业银行镇江分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赤道原则项目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2)2022年1月2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就招商银行镇江分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的《授信协议》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2022年2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扬中支行”)签署《最高额度保证合同》,就建设银行扬中支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日后三年止。

  (4)2022年2月24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镇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就兴业银行镇江分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赤道原则项目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5)2022年3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镇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就民生银行镇江支行与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4、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为欧拉融资租赁资产支持票据项目项下信托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预期信托利益的差额部分与欧拉融资租赁共同承担补足义务,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具体以本项目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5、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就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本金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履约届满之日起另加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分别经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48,143.67万元(不含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审批通过的2022年担保计划金额),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比为15.2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规定,上述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连交易,也不构成须予公布的交易。

  注:本集团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计算,涉及外币金额,外币汇率折算如下:

  1、欧元转换人民币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4月2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7.0153元人民币)折算;

  2、美元转换人民币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4月2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6.4909元人民币)折算;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