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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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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周徐春,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徐春先生 200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徐春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冬,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晓冬先生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晓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5万元。2022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07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2021年年度报告》及《中科微至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中科微至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科微至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建立在2021年经营情况与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编制。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期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开展2022年度审计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济效益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助于更好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当期经济效益及持续发展状况建立与上市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修订《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管理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08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1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姚亚娟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05月15日17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05月15日17时,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05月15日17时之前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暂只接待行程码仅为无锡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行程码仅为无锡市的行程记录、24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

  邮编:214000

  联系电话:0510-82201088

  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

  联系人:奚玉湘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09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中文名称“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英文名称“Wayz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Wayzim Technology Co., Ltd.” (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名登记为准)。

  公司证券简称及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重新进行了规范化表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照最新的经营范围规范,对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系统软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流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物流信息系统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装卸搬运;安防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更新,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将相应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将同步相应修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11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科微至所属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2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安徽中科微至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925号”《审计报告》。

  2. 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925号”《审计报告》。

  3. 中科微至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

  ■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925号”《审计报告》。

  4. 江苏中科贯微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925号”《审计报告》。

  5. 至瞳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925号”《审计报告》。

  6. 中科微至智能传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925号”《审计报告》。

  7. 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8. 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

  ■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925号”《审计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科微至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2-004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号) 同意注册,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股票3,3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2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8,557,661.34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589.34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758,704,28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04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22,167,230.3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 (四) 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四) 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

  监管协议对公司 (及子公司) 、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651001040011017及10651001040011009已于2022年1月完成注销。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 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051,167,230.30元 (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4,944,624.24元) 。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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