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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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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8,101,429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78,101,429元,转增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变为113,247,072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公司开展水环境生态治理业务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下的环境治理业(N772);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环境治理业”下的“水污染治理”小类,行业代码为“N7721”。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继出台多项政策用于指导水污染防治。“十三五”时期以来,污染防治的力度加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持续强化污染治理、加快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环保行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等领域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力度,争取到2025年实现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中国逐渐明确实现生态环保的路线,环保产业的顶层政策框架不断完善,为行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的政策支持,水生态修复及湖泊富营养化治理也将迎来快速发展。

  公司是采用生物-生态方式对富营养化水体进行生态修复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包括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两大类业务。其中,水环境生态建设目前主要包括湖泊、市政河道和商业景观水等三类水体。公司技术路线核心为“食藻虫为引导的富营养水生态修复方法”:①以“食藻虫”为先锋物种,其吞噬效果可有效减少、控制水体中藻类、腐屑及菌类,提高水体透明度;②通过沉水植物的种植、光合细菌及其他水生动物的投放、配置,构建以沉水植物体系为核心的稳定水下森林系统;③通过对各类水体生物的调整与完善形成稳定的虫-草共生水生态系统,将水体中富营养物质转换成植物、动物蛋白,起到大幅降低水体营养物质的效果,进而实现将富营养水体改良为具有自然净化能力的活性、健康水体的目标。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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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46,028.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94.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7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30亿元,同比增长67.72%,归母净资产18.38亿元,同比增长89.6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玲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融资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鉴于上述相关融资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 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5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56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万元。该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太和水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太和水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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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原证券对太和水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太和水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郭鑫  温晨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5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文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每股转增0.45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0,944,279.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1,057,365.3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1,066,466.00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332,218,503.78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8,101,429股,综合考虑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壮大股本规模,使股本规模与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裕及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101,4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8,101,42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5.88%。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5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101,42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预计公司的总股本为113,247,072股(最终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已于2021年2月9日上市流通,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持有公司22.56%股权,何文辉还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泓泉清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泉清旷”)18.56%的出资额,泓泉清旷持有公司2.02%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高,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股东身份地位从公司获取利益输送的情形。根据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36个月,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4年8月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减持计划安排。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002081)、大丰实业(603081)、英力股份(300956)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注册会计师:秦啸,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合锻智能(603011)、贝斯美(300796)、恒立液压(60110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洪志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 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文辉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行为,主要是关联方为了保证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而提供的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属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贤德

  注册资本:489.908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态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餐饮企业管理,从事农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以及生态农业观光旅游,观赏鱼养殖销售,饲料、水族器材、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淡水水域、滩涂养殖,水稻种植,果蔬种植,淡水水域、滩涂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4号3258室

  上海态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1980%,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持有上海态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90%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文辉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美琼女士曾担任公司的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关系情形。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以及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管理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720.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2月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太和水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太和水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太和水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责,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年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损失的情况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长137.82%,主要是期末应收账款增长较多,相应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所致。其中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40.24%,主要是本期验收项目较多及客户回款减少所致,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90.41%,主要是支出的保证金较多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较多所致。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是购置办公楼产生的待抵扣/认证进项税较多所致。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54.22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8,154.22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至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5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预计公司的总股本为113,247,07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同步增加至人民币113,247,072元(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文辉、泓泉清旷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 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02室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04室

  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6162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葛艳锋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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