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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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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适用于和公安、物联网等系统的对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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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解决方案

  4.1 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NVMS 2.0平台是我司推出的新一代综合安防管理平台,面向产业园区、企业园区等场景,针对园区“人”、“车”、“物”管理,为物业、人事等部门提供场景物联的智能应用,集成综合安防、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空间管理、消防管理、环境管理等各类子系统,提升园区整体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打造安全和谐、人性化服务的智慧园区。

  通过对平台系统版本进行重新规划,将会更好的适配国内外不同场景、不同项目需求下的应用,使得平台使用更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

  今年针对平台的功能进行了一定的优化,包括:

  AI应用优化——新增工业测温支持,优化人脸/车牌/结构化智能化应用,重构智能大数据看板,适用场景更广泛,用户体验更佳。

  系统安全合规——通过SIRA认证,能够更好适用海外中东市场;对系统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加固,提升了产品的安全性。

  系统高可用性——支持双机热备,满足对系统高可用性、可靠性要求很高的场景需求。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同时提供开放的体系架构,提供SDK/OCX供第三方二次开发,支持国标对接上级平台;支持第三方如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动环监控、可视对讲、一键报警柱、电子围栏等安防子系统的接入,满足客户对多安防子系统集中管理、多业务融合的需求,可广泛应用在园区、教育、金融、连锁、楼宇等行业的大中型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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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细分场景解决方案

  工业测温

  对于多数重工业而言,例如石油化工、变电站等场景,许多重要的设备都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工作,设备运行周期长且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历来生产部门都十分重视设备工艺流程的巡检。其中在设备的可靠性检查中表面温度测定对设备的运行状态有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意义。

  对于变电站、森林防火、电瓶车充电桩等场景,通过搭建工业测温系统,基于红外热成像技术对检测区域内进行实时高、低温度值监测,对温度异常的区域进行识别预警,支持联动动作,支持实时记录和统计监测区温度值并绘制成曲线,方便管理者回溯。

  客流统计

  同为根据购物广场、公共交通集散、博物馆、景区、动物园等场景特点,推出了人数统计E3系列相机,同时结合NVMS管理平台构建人数统计方案。

  针对景区、文化场所,通过防疫防控的相关指导要求和景区来设定的客流量限定指标,对总客流以及重点区域即时客流进行统计,当客流量达到预警值或即将达到预警值时,系统联动自动预警;针对在商超的客流量应用上提供全场关注热度分析以及历史客流数据分析,能够帮助管理人员清晰掌握到店消费主要人群需求,有效提高销售额。

  客流统计方案辅助应用场景下的高效统计功能,助力精准控流,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游览环境氛围。

  访客通行

  传统信息登记时,到访人员到保安室或前台排队人工录入,前台无法完整记录访客人具体的来访事宜,整个过程效率低下。同为采用手机端或访客机进行快捷的人员信息登记,大大节省人力和管理成本。

  提供了微信公众号、手机app、PC端进行访客登记和审批、一键下发人脸信息到门禁设备刷脸进出、实现业主授权、访客信息、出入行为的全过程记录追溯等相关功能

  人脸考勤

  生物识别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模式,也深刻影响了企业考勤管理模式。为保证员工出勤率,企业方面屡出奇招,签到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从IC打卡到指纹打卡、微信打卡,再到人脸识别打卡,紧跟科技步伐,一步不落。

  而随着AI技术的发展,人脸识别考勤也越来越普遍。同为基于人脸识别比对技术、深度学习算法,结合NVMS管理平台人脸考勤模块,考勤规则支持灵活配置,员工上下班刷脸打卡记录全面记录,并提供了相关报表,大大节省了人力成本。

  AR实景

  在办公楼、宿舍、食堂、停车场、人车非机动车道等场景的多元化园区,存在涉及场景多,人流密集,智能化安防维护效率低,报警处警不及时等问题;使用NVMS2.0平台AR实景功能,可实现全局管控,提升指挥决策能力

  AR实景具有全息感知、综合管控、精准分析、高效调度的特点,可以对重点区域进行覆盖立体监控,大大提高管理人员对区域的管控能力。

  4.3智慧社区解决方案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其智慧化发展也将推动智慧城市、智慧社会的发展。智慧社区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社区场景下的人、事、地、物、情、组织等多种数据资源,提供面向政府、物业、居民和企业的社区管理与服务类应用,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模式的一种社区。

  同为股份智慧社区行业解决方案遵从国家和各地方制定的智慧社区技术标准及建设规范,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通过社区内各类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对人脸、车拍、视频结构化、物联传感数据的全面感知和数据采集,以及各类事件的及时预警及处置,结合“一标六实”数据对人、事、地、物、情、组织的有效管理,以智慧社区服务、社区技战法等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核心,为公安、政法委/综治、街道/社区、物业等多方联合,形成完善的立体化治安防控及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做到第一时间感知防范社会风险,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矛盾问题,第一时间了解相应群众诉求,排除互斥和不合作的“碎片化社区模式”,有效实现社区服务及管理扁平化、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整体型社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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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特点

  高清监控+人车识别+AI+智能化等技术手段构建社区的智慧安防,包括高空抛物、电动车电梯预警、违停检测、人脸门禁、人/车布控、周界报警等安防场景下的深度应用,通过预防安全隐患,提升社区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特殊人群档案,结合监控、人脸识别等设备,对社区内重点人员进行全面管控。

  建立“一标六实”的网格管理体系,通过民生、治安事件自主上报,网格员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做到服务下沉,提升社区综合治理水平。

  采用数据汇聚+三维GIS技术,全面覆盖数据的采集、应用、分析,打破各级各子系统的信息“数据孤岛”,建设综合指挥系统平台,社区管理一图看全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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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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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郭立志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立志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彭学武、毛明华、黎奇峰、王蒲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219,555,402股为基数(若分配预案披露后,未来股本有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1.2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超过公司未分配利润可分配范围。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的《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在12个月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换算等值的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谷宁、罗振军、陈玮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47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744元/股,预留授予价格5.63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五、《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8,495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85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93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198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晗鹏、刘杰回避表决。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总经理郭立志先生160万元;杨晗鹏先生100万元;刘杰先生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副董事长刘砥(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同为的执行董事)年薪为120万元,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其他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董事人员,不因担任董事职务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在公司无行政职务的董事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每年领取12万元的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一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每年领取12万元的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四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以上金额为税前金额。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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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5月18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邮编:518057,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晗鹏

  2、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3、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4、电子邮箱:dongmiyhp@tvt.net.cn

  5、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35”,投票简称为“同为投票”;

  2、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5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陈民召集并主持,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见议案十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103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1,878,4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在公司无行政职务的监事人员,每年领取8万元的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一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2、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监事人员,每年领取1万元的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上述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以上金额为税前金额。

  十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878,4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9,555,402股的0.8556%。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1,443,562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6575%;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434,93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1981%。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年4月25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878,4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9,555,402股的0.8556%。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1,443,562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6575%;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434,93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198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18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程序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8、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陆裕刚、申靖、龚倩倩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1,17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89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授予价格由3.89元调整为3.887元。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939,866股,公司股本变更为221,090,891股。

  10、2019年9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87元。

  同时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学贤、陈忠华、王云松、张潇飞四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3,8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887元。

  11、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政伟、高飞林两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1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887元。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考核年度(2019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能达标,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10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193,99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3.887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2、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3.844元;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5.737元。会议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万海军、江明湘、曾柒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7,94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844元。

  13、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程东杰、张翼雄、廖燕波、于方君四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5,21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844元。

  14、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3.744元;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5.637元。会议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邱洪伟、李凯丰两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7,30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744元。

  15、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谷宁、罗振军和陈玮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47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744元/股,预留授予价格5.637元/股。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1、解除限售情况说明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月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19年8月26日,上市日为2019年9月25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0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8,49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556%。

  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份数量具体见下表:

  ■

  注:1、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2、激励对象中有10名人员同时参与首次授予、预留授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需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时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3人,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达到了合格,且公司符合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10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1,878,49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五、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解除限售的103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锁定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10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103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1,878,4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应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43万元。

  二、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16.26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39.4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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