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卫婵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波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报告费用7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且在担任公司IPO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现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任务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评估,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秦科技”)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3月)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

  ■

  ■

  ■

  ■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章程修改的一切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一、说明会类型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折生阳先生

  董事、总经理:黄智斌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武腾飞先生

  独立董事:马均章先生

  保荐代表人:闫明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UkLmuAFZEA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会互动交流。投资者也可于2022年5月11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1116100

  电子邮箱:wutengfei@huaqinkj.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88号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折生阳、周万城、陕西华秦万生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发、黄智斌、孙纪洲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登记地点: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8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

  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遵守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地所在辖区相关政府部门的防疫政策,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88号

  联系电话:029-81116100

  联系人:武腾飞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背景

  马均章先生,出生于1957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铸造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至1991年6月,历任西安航空发动机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1年6月至2017年9月,历任陕西省科协科技服务中心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6月至今,任陕西瑞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1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陕西兴汇工贸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7月至今,任陕西瑞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瑛女士,出生于196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7年7月至今,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教师,其中,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任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任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17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凤建军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03年8月至2022年3月,任西北政法大学商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2003年8月至今,任西北政法大学教师、企业法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宜宾学院客座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10次,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议情况如下:

  ■

  (二)会议表决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精神,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参与表决的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对2021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刘瑛、马均章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积极组织和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治理、重大决策中的作用。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实地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1年度,我们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各个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科学合理,薪酬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IPO审计机构及年审机构,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或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公司2021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我们认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权责和议事规则。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重大其他事项。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是2021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衷心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股东。

  ■

  ■

  ■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秦科技”)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8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833.36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20,013.3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819.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67,819.97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收到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XAAA300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67,819.9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5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5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秦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在2021年度任期内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刘瑛女士、折生阳先生、马均章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瑛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席,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任期内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1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度,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发挥自身专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公司股东及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2022年度,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