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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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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情况确定。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实现净利润为180,766.46万元(母公司)。公司拟按照《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8,076.65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689.81万元,加上上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88,609.68万元,合计共有未分配利润251,299.49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股东回报理念和分红政策的连续稳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73,622,3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4,724,468.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98%。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宁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慧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与2021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和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多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2022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情况相对熟悉,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 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

  2. 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3. 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4.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5. 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6. 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 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8. 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9. 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India) Ltd.

  10. Kingfa Science& Technology (USA), INC.

  11. Kingfa Sci. & Tech. (Europe) GmbH.

  12. 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13. 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14. 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5. 海南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16. 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7. 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预计不超过1,24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连带责任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为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融资能力,确保经营性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2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预计不超过1,24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子公司拟为公司另一子公司银行授信预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连带责任担保。

  2、为提高融资效率,简化审批流程,经公司研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具体担保额度、担保内容等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4、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公司为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1)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

  (2)子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

  鉴于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本授权有效期内,对各级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7.5亿元,对各级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67.3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因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拟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1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发”)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8,000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旺角

  经营范围:塑料、模具及产品的研发、销售,汽车设计技术、化工原材料的国际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香港金发100%股权。

  (二)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碳纤维”)

  法定代表人:蔡彤旻

  注册资本:44,314.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五路18号

  经营范围:纤维板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橡胶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纤维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塑料粒料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金发碳纤维100%的股权。

  (三)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生物材料”)

  法定代表人:张秋汉

  注册资本:31,6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17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金发生物材料100%的股权。

  (四)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

  法定代表人:陈平绪

  注册资本:35,50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制造;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室内装饰、设计;模具制造;非织造布的制造及销售;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制造及销售;医疗器械制造及进出口业务;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制造及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制造及销售;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内商品贸易(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业;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仓储业(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专业化设计活动;工程设计活动;建筑安装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广东金发97.18%的股权,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金发2.82%的股权。

  (五)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发”)

  法定代表人:余启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16M1地块官莲湖路28号F1饭堂活动室(二期)

  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制品的批发;塑料粒、日用化工专用设备、泡沫塑料、办公用机械的制造;物流代理服务;电子设备的回收及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武汉金发96.81%的股权。

  (六)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供应链”)

  法定代表人:袁长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一路128号2909办公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塑料原料以及塑料制品和化工类产品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一般商品信息咨询业务;仓储代理服务;货运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仓储租赁;提供资讯、分析报告等信息服务;财务咨询;互联网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金发供应链100%的股权。

  (七)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发”)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付家街665号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办公用机械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生产、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经营业务;新材料技术咨询、转让、服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品);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成都金发100%的股权。

  (八)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塑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显骏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177号1楼

  经营范围:特种工程塑料产品的技术开发、研究、加工、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批发和零售贸易;危险化学品生产。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特塑公司100%的股权。

  (九)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India) Ltd.(以下简称“印度金发”)

  法定代表人:柏金根

  注册资本:12,110.51万印度卢比

  注册地址:印度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生产、提炼、开发、制造、采购、销售包括从印度出口和进口到印度的各种聚丙烯化合物、衍生物和副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印度金发74.99%的股权。

  (十)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USA),INC.(以下简称“美国金发”)

  注册号:06037H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注册地:Michigan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以及其他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美国金发100%的股权。

  (十一)Kingfa Sci. & Tech. (Europe) GmbH.(以下简称“欧洲金发”)

  注册资本:2,000万欧元

  注册地:德国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新材料以及其他新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欧洲金发100%的股权。

  (十二)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发”)

  法定代表人:杨楚周

  注册资本:343,145.53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16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线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宁波金发68.10%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金发12.38%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金发7.18%的股权。

  (十三)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来新材料”)

  法定代表人:刘团结

  注册资本:658, 308.696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经营范围:ABS树脂、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宝来新材料28.56%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盘锦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宝来新材料44.10%的股权。

  (十四)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兴路北侧、炮车大道东侧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持有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十五)海南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发”)

  法定代表人:戴福乾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366室

  经营范围: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创业空间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海南金发100%的股权。

  (十六)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高材”)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丰路33号自编九栋5楼501室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知识产权服务;创业空间服务;3D打印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商标代理;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国高材82%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金发生物材料持有国高材6%的股权。

  (十七)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徐州市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兴路南侧、建秋路西侧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塑料、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塑料回收(危险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模具制造;室内装饰、设计;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持有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7%的股权。

  上述子公司截至2021年年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及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

  上述子公司截至2021年年末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

  四、 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是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的畅通。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4日,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7,459.05万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6.52%;金发科技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5,459.05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6.3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第6.3.8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袁志敏先生、李南京先生、熊海涛女士、李建军先生和宁红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20,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75,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如下:

  ■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5,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65,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40,1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筑模板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模具制造;电视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照明灯具制造;智能穿戴设备的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LED显示屏制造;电子白板制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毅昌科技总资产为1,979,894,264.3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2,090,653.81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44,353,273.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181,133. 48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89,818.6112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醋酸酐、丙酮、甲苯、乙醚、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材科技总资产为6,106,061,712.4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88,528,924.17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233,904,280.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4,337,090.26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广东正茂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精机”)

  注册资本:人民币3,16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山厦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机械、普通机械及配件、塑胶专用机械、五金制品(不含金银)、塑胶原料、塑胶辅料、塑胶助剂、化工原料、塑胶模具、塑胶制品、聚丙烯熔喷料及聚丙烯熔喷布;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正茂精机总资产为89,827,276.95元,净资产为23,288,673.89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4,929,507.87元,净利润为977,626.78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戚家山码头”)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富山路8号1幢1号2层201、203、204、207、211、212、213

  法定代表人:林统南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戚家山码头总资产为391,056,018.46元,净资产为339,767,696.84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1,994,698.55元,净利润为54,593,893.35元。

  5、宁波亚沛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沛斯化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7,677.399176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丽亚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华

  经营范围: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型药用佐剂、药品中间体(药品制剂除外)的生产、制造和研发,水煤浆的生产,(以上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除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亚沛斯化学总资产为118,221,651.84元,净资产为80,313,566.74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24,825,856.81元,净利润为-2,256,805.18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熊海涛女士、李南京先生和宁红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毅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为毅昌科技董事长,李南京先生为毅昌科技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熊海涛女士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东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李建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李建军先生为正茂精机的执行董事、总经理,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为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构成《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系宁波亚沛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构成《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材料交付周期,在保证材料和设备品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二)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主要为化工新材料,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交易的背景资料、财务资料及交易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进出口业务通过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日常融资部分通过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融资,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防范和降低进出口业务和外币融资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与公司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期权、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三)交易额度和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相关部门办理此项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其中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价格波动及汇率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价格及汇率波动的能力。公司对衍生品交易设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现金管理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五)办理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决策程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

  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拟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和办理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产品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现金管理所办理的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收支测算和现金流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提交公司内部流程审批;

  3、公司财务部建立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3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4.71%。

  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对公司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现金管理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货币资金”项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项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公司主要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定期大额存单业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1、改性塑料产品包含改性塑料和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2021年第四季度改性塑料销量42.07万吨,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销量5.18万吨。

  2、新材料产品包含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2021年第四季度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销量1.82万吨,特种工程塑料销量0.45万吨。

  3、由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品的计量单位较多(如:片、套、块、平方米等),以上数量为折算后的数据。

  4、绿色石化产品包含丙烯、异辛烷、甲乙酮及液化气。2021年第四季度丙烯销量13.27万吨。

  5、根据国家统计制度中《工业报表统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量包括要销售的商品量和本企业的自用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

  1、改性塑料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聚烯烃系树脂、聚苯乙烯系树脂、工程树脂。

  2、新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丁二醇、精对苯二甲酸、精己二酸、癸二胺。

  3、绿色石化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低温丙烷、混合碳四。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1、改性塑料产品包含改性塑料和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2022年第一季度改性塑料销量36.58万吨,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销量3.87万吨。

  2、新材料产品包含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2022年第一季度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销量2.68万吨,特种工程塑料销量0.53万吨。

  3、由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品的计量单位较多(如:片、套、块、平方米等),以上数量为折算后的数据。

  4、绿色石化产品包含丙烯、异辛烷、甲乙酮及液化气。2022年第一季度丙烯销量6.20万吨。

  5、根据国家统计制度中《工业报表统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量包括要销售的商品量和本企业的自用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

  1、改性塑料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聚烯烃系树脂、聚苯乙烯系树脂、工程树脂。

  2、新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丁二醇、精对苯二甲酸、精己二酸、癸二胺。

  3、绿色石化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低温丙烷、混合碳四。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志敏、李南京、熊海涛、李建军、宁红涛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邮编:510663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0-66818881    邮箱:ir@kingfa.com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请填写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普通账户(不含融资融券账户)的持股数。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尚未收回转让给奥园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资本”)的广东金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保理”)全部股权转让款,根据现时估计可取得的偿债资产作价高于评估机构对该等偿债资产估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剩余无抵偿资产部分按80%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人民币302,148,339.98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19%。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说明

  (一)背景概述

  2021年11月,金发科技与奥园资本签订《广东金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将公司所持有的金奥保理50%股权以756,448,603.46元价款转让给奥园资本。协议签订后,奥园资本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母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集团”)也未履行承诺的连带付款责任。2022年1月22日,金发科技与奥园资本、奥园集团及金奥保理签署了《债务清偿框架协议》,各方约定,奥园资本、奥园集团可通过现金、相关公司股权及实物资产等方式向金发科技支付/抵偿前述金奥股转款。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3月4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奥保理(现更名为广东金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会计处理上,公司对金奥保理的股权转为债权。

  (二)以资抵债基本情况

  自2021年12月以来,奥园集团提供了十余项拟用于抵偿金奥股转款的资产,公司通过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对上述资产的价值和变现能力进行了充分评估。由于上述资产基本上都办理了抵(质)押担保用于企业融资,且部分资产还存在被查封情形,综合评估后,公司选择了资产有净值、能变现,运营良好,以及相关债权人同意转让的资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园集团通过其下属企业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溪置业”)、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置业”)转让珠海奥园广场、合肥奥园城市天地相应资产(以下简称“偿债资产”)用于抵偿奥园资本欠付金发科技的部分金奥保理股权转让款。

  1、珠海奥园广场

  2022年1月22日,金发科技与奥园资本、奥园集团及梅溪置业签署《标的物交易协议》(简称“本协议”),各方经协商,奥园集团通过下属企业梅溪置业转让其持有的珠海奥园广场相关物业给金发科技,用于抵偿奥园资本、奥园集团欠付金发科技的金奥股转款,并确定本次交易标的物业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6亿元(含税)。

  由于梅溪置业以珠海奥园广场为奥园集团相关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为解除上述抵押及其他事项,使标的物业能够销售过户到公司名下,公司须支付人民币9.41亿元用于梅溪置业解除抵押和偿还债务。

  公司支付上述9.41亿元后,转让价款的差额部分人民币3.19亿元用于抵偿奥园资本、奥园集团欠付金发科技的金奥股转款。梅溪置业与金发科技于2022年3月3日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手续,相关抵债资产所有权属已变更为金发科技。

  2、合肥奥园城市天地

  七彩置业、金发科技和奥园资本于2022年1月29日签署《金奥股转款抵楼协议》,经三方友好协商,金发科技同意以应向奥园资本收取的金奥股转款抵扣,受让七彩置业持有的合肥奥园城市天地相关物业,抵偿金额4,083.11万元。2022年4月14日,合肥奥园城市天地57项物业已办理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登记产权人为金发科技,金发科技已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偿债资产具体情况

  (一)珠海奥园广场

  1、产权人: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

  2、概况:珠海市香洲区梅界路237号101、201、301、401商铺,珠海市香洲区梅界路186、187、188、229号三期地下室超市负一层到五层共六层共65009.33平方米未售物业,性质为商业,目前已办理大确权不动产权证。

  3、标的物业具体详情如下:

  ■

  4、评估情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出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减值测试涉及其拥有的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界路的5项商业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FKMQC0126号)。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评估目的:为委托人拟实施资产减值测试,提供待估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的价值参考。

  (3)评估对象: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界路的5项商业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

  (4)评估范围: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界路的5项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65,009.33平方米。评估范围包括房地产及附属于房地产的且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通风等设施,不包括附加装饰、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和权益。

  (5)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6)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4日。

  (7)评估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市场法。

  (8)评估结论: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123,79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4日,标的物业账面价值123,663.00万元。

  (二)合肥奥园城市天地

  1、产权人: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

  2、概况:标的物业为位于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蜀峰路交汇处的合肥奥园城市天地(花海苑)57套房屋物业,前述物业分布于奥园城市天地广场的负一层地下室,S2#、S3#、S5#、S6#楼的二层和三层,面积合计3,222.66平方米。

  3、评估情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减值测试涉及其拥有的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蜀峰路交汇处的合肥奥园城市天地(花海苑)57项商业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FYMQC0358号)。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评估目的:为委托人拟实施资产减值测试,提供待估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的价值参考。

  (3)评估对象: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蜀峰路交汇处的合肥奥园城市天地(花海苑)57套商业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

  (4)评估范围: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蜀峰路交汇处的合肥奥园城市天地(花海苑)57套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3,222.66平方米。评估范围包括房地产及附属于房地产的且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通风等设施,不包括附加装饰、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和权益。

  (5)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6)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15日。

  (7)评估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市场法。

  (8)评估结论: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4,232万元。

  截至2022年4月15日,标的物业账面价值3,860.3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会计处理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仍应列示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虽然公司与奥园集团、奥园资本签订的《债务清偿框架协议》约定,奥园集团以其名下能变现的资产、物业、股权等抵偿股权转让款,但除上述偿债资产外,其余相关偿债资产尚未全部完成交割。

  另一方面,自上述股权转让款出现逾期支付的情况后,公司进一步了解到,金奥保理的保理业务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且其后续经营存在重大亏损的风险,预计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因此,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第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等相关规定,拟对金奥保理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管理层在判断这部分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后,对所涉及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金发科技根据现时估计可取得的偿债资产作价高于评估机构对该等偿债资产估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剩余无抵偿资产部分按80%计提减值准备,确认2021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人民币302,148,339.98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19%。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资抵债交易是为了尽快解决相关债务问题、维护公司权益而采取的必要有效措施。抵债资产经相关评估机构评估,定价客观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经上述以资抵债后,奥园资本、奥园集团欠付公司的金奥保理股权转让款减少35,983.11万元。关于尚未抵偿的部分股权转让款,公司将全力采取各项措施,要求奥园资本、奥园集团履行债务,支付余下股权转让价款,或提供有效财产抵偿债务,以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上述以资抵债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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