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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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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 投票代码:362437。

  ㈡ 投票简称:誉衡投票。

  ㈢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㈣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 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㈡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㈠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有明确同意、反对或弃权授权,请注明。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可按个人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二〇二二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短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秉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和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报告期内监事报酬为其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关于郝秉元先生薪酬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郝秉元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关于李海燕女士薪酬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李海燕女士已回避表决。

  3、关于王丽娜女士薪酬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王丽娜女士已回避表决。

  4、关于曾莉莉女士薪酬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如下: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关联监事郝秉元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3,837,056.1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42,024.9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85,725,772.90元。

  因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分红条件。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预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其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

  ㈠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累计审议了32项议案。所有会议召开都能按照程序及规定进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㈡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2次股东大会,累计审议并通过了17项议案,决议合规有效。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董事会依法、尽责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均得到了落实。

  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众多专业性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㈣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范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其中,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定期报告编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名委员会主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进行了审查,确保了选举、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战略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重大收购、对外投资等事项。

  ㈤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重视防范内幕交易,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买卖股票规定。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㈠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㈡持续完善内控治理

  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证券部、内控内审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定期及不定期对重大事项、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内控检查,排查经营管理风险,有效防范风险。

  ㈢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法人治理建设、资本运作情况、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进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回顾

  ㈠ 认真审议议案、履行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累计审议16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监事会成员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㈡ 发表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行,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行职务时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出具的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5、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后续报备工作。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违规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7、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9、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

  二、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不断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此外,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降低和防范公司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4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需向关联方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制药”)或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销售药品。

  鉴于公司董事朱吉满先生、白莉惠女士过去12个月内曾为信邦制药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胡晋先生同时在信邦制药任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信邦制药构成关联方关系,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朱吉满先生、白莉惠女士、胡晋先生、监事郝秉元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㈡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㈢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为信邦制药及其下属公司。信邦制药基本情况如下:

  1、法定代表人:安怀略;

  2、注册资本:202722.8611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医疗服务、医药流通、医药工业等;

  4、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信邦大道48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9,628,645,372.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19,762,004.21元;2021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71,866,334.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869,187.71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朱吉满先生、白莉惠女士过去12个月内曾为信邦制药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胡晋先生同时在信邦制药任职董事。

  7、履约能力分析:信邦制药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形成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公司或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药品。本次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合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销售药品按贵州省医药招标平台上的统一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为3.43亿元,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相关会计政策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母公司盈余公积3.43亿元全部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9年,公司此前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万川华拓医药有限公司、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等因经营未达预期,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15亿元,导致公司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74亿元。

  2020年,公司将持有的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末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已上升到-8.74亿元。

  2021年,因公司终止确认对Proteus Digital Health, Inc.的H轮优先股投资,将以前年度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转入未分配利润-2.57亿元,导致公司2021年末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下降至-10.86亿元。

  三、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弥补亏损方案将减少母公司累积亏损3.43亿元,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为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亿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43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43亿元。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母公司盈余公积3.43亿元全部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及核查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6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0.86亿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1.98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一、未弥补亏损产生的主要原因

  2019年,公司此前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万川华拓医药有限公司、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等因经营未达预期,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15亿元,导致公司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74亿元。

  2020年,公司将持有的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4.20亿元价格出售给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末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已上升到-8.74亿元。

  2021年,因公司终止确认对此前Proteus Digital Health, Inc.的H轮优先股投资,将以前年度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转入未分配利润-2.57亿元,导致公司2021年末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下降至-10.86亿元。

  二、应对措施

  1、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拟将法定盈余公积3.43亿元全部用于弥补累计亏损,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本次盈余公积弥补累计亏损3.43亿元后,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将上升至-7.43亿元。

  2、公司以普德药业CMO业务为标杆,充分整合誉衡制药、誉东制药等生产基地的生产线产能和规模成本优势,持续建立和完善CMO业务平台;同时,公司在做实、做好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平台升级,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和原料药生产能力。

  3、公司持续推进营销体系改革,营销改革不仅可以提升公司自有产品和原有代理产品的营销能力,而且能与公司CMO业务平台对接,为客户提供CMO+CSO一体化服务。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营销能力优势,完善CSO平台,整合优势营销资源,深化商业模式创新,搭建数字化的医学信息专业服务营销平台,并利用平台优势引进更多满足患者需求的优质产品。

  4、公司将有序开展药品一致性评价和新产品引进工作,目前,公司现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序进行中。

  5、公司将坚持整合、增效的理念,盘活现有资产,不断降低成本和费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在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拟续聘上会事务所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20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⑴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⑵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⑶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⑷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⑸ 人员信息

  上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⑹ 审计收入及服务客户情况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2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5亿元;2021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审计收费总额为0.45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4、项目组成员信息

  ⑴ 项目合伙人:巢序,1998年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智昂,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⑶ 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2022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20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20万元,并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并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因此,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20万元。

  4、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20万元。

  5、监事会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20万元。

  6、其他尚需履行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同时点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同时,为了满足公司委托理财的多样化需求,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在金融机构购买中等或中等以下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㈠ 委托理财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㈡ 委托理财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进行投资。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㈢ 委托理财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中等(中等风险指:不提供本金保证,但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或中等以下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和利率情况择优办理。

  ㈣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㈤ 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㈥ 委托理财授权: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㈦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负责委托理财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在委托理财期限内,累计发生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委托理财,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于投资事项的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㈠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㈡ 公司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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