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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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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2021年我国经济仍处在突发疫情等严重冲击后的恢复发展过程中,国家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各级监管机构及地方政府后续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管理政策(以上统称“双减政策”),为教育培训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震荡。面对所处行业环境的变化,公司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关注国家和行业政策动态,积极调整和优化经营策略和业务结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拓展新业务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陆续调整,体现出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支持态度。其中:

  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把职业教育放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地位,经过5到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职业教育由政府主办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2019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与布局;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集中力量建成一批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

  2020年9月,教育部等9部门发布《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整合“空、小、散、弱”的中等职业学校,完善职业学校层次结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行业龙头牵头建立全国性的职业教育集团,推行实体化运作”。

  2022年2月,教育部召开新春发布会,专门介绍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情况,指出推动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从原来单纯的“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用3到5年的时间,建成1000所左右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大修,对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作出规定。《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对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作出规定。

  综上,“双减政策”、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陆续出台和调整,体现出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关注,特别是对职业教育的鼓励支持态度,为公司经营策略的进一步优化和业务结构的深入调整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有力支撑。

  (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聚焦教育培训业务二十余载,始终坚守教育初心,牢记“为国育才、为党育人”的教育使命,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好个性化教育”为准则,坚持做好教育体系的有益补充。

  公司以为国内有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培训服务为主营业务。公司始终秉承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制定和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培训体系及模式,并在此基础之上持续延伸拓展,业务类型较为丰富,具有多形式、多场景、多产品的特点。

  目前,公司个性化学习中心覆盖主要一、二线城市,并辐射三、四线城市,并能通过科技赋能,将单一的线下或线上教学活动拓展为立体化的双线融合教学,升级智能化教学服务系统,逐步提升线下校区业务能力。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深刻认识“双减政策”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国家“双减政策”,迅速制定调整措施,在确保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停止线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教培业务,持续发力传统优势领域,用科学的工具和方法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制定和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培训体系及模式,授课模式包括“一对一辅导”、“个性化小组辅导”、全日制辅导等个性化的教育培训。

  2)积极布局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顺应国家人才培养需要,拓展布局新业务,丰富产品线布局,积极探索和布局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文化服务等领域,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①探索布局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顺应产业发展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升职业教育学历的吸引力和含金量。自2019年以来,国务院、教育部、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已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利用校企合作、互联网+、终身教育等多理念多方式结合的方法,不断探索和推进职教体系的完备,应对国家发展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新要求,为国家战略落地提供人才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与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合作模式,包括专项培训、教学赋能、职教升学培训、专业共建、院校托管、联合举办等。

  ②布局素质教育及科技类教育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双方中心可辐射区域内开展非学科教培业务的深度合作,在包括不限于成人职业教育、少儿编程教育、智能机器人课程、赛事合作、科技主题国内外游学、冬夏令营营地等类型业务展开联营推广和市场开拓的合作。上述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素质教育业务的发展质量。

  ③深入实践智慧阅读领域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与北京物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灵科技”)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灵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学大信息以现金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的70%;物灵科技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的30%),开展面向儿童和青少年的智能中英文双语阅读馆,开展图书借阅、图书及相关智能硬件和文创产品零售、阅读指导服务、阅读活动组织以及基于绘本的手工、绘画、游戏、表演、演讲等内容输出,通过实体馆+线上课程OMO阅读解决方案打造线上线下双语阅读场景。

  截止目前,首家智能绘本馆已经投入运营,是公司在“人工智能+教育”方向的布局和探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所处教育培训行业环境变化较大

  报告期内,“双减政策”的实施为教育培训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震荡。面对所处行业环境的变化,公司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关注国家和行业政策动态,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积极调整和优化经营策略和业务结构,停止线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教培业务;拓展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文化服务等领域发展机遇,丰富产品线布局,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已与北京物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北京灵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双方在绘本馆领域的业务经营和综合管理平台,在“人工智能+教育”方向进行探索和布局;学大信息已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双方中心可辐射区域内开展非学科教培业务的深度合作,对包括不限于成人职业教育、少儿编程教育、智能机器人课程、赛事合作、科技主题国内外游学、冬夏令营营地等类型业务展开联营推广和市场开拓的合作,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素质教育业务的发展质量。

  2、完成再融资项目,充实现金储备

  为快速提升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取得《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号)。公司持续积极推动发行上市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67,6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314,477.12元。2021年3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3亿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募集资金2021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司关注到“双减政策”可能对教育培训行业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预计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存在调整的可能,公司将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后最终确定。

  3、思佰益基金对外投资进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宁波思佰益学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佰益基金”),重点投资于新教育、创新教育及有竞争力的培训教育等领域,该基金总规模人民币1.8亿元,其中学大信息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00万元,出资占44.44%。2018年5月,思佰益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截至目前,思佰益基金已完成首期、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募集资金的实缴,共计10,660.77万元,其中学大信息累计出资4,767.63万元。

  截至目前,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系统的研究、开发、销售、集成和服务,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深圳点猫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深圳点猫科技有限公司为6-16岁少年儿童提供在线编程培训服务,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认购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公立学校教学、科研及日常管理提供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软件、硬件及综合解决方案的公司,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新高考改革时代教育科技服务企业,拥有“好专业·教育科技”、“辰才·升学服务” 两条核心业务线,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2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将补充通知及相关提案和附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1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2021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约为-5.55亿元,公司实收股本约为1.18亿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对学大信息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或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学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2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

  一、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5.36亿元,母公司净利润约为-1.15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约为-5.55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约为-7.19亿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

  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

  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净利润、2021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及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发展现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3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156.760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53元。截至2021年2月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8,685,227.94元,募集资金净额822,314,477.12元。

  截止2021年2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2,953,734.3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1,138,898.30元;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311,141,619.5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8,549,628.88元(包含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学诚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同日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的协议书》,并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之持续督导协议》,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鉴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1年12月 13日,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各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目前,各监管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根据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变更日期:

  1、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280.13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00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中,因公司子公司厦门中桐房产租赁有限公司应收厦门桐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款预期信用损失增加而计提减值准备913.88万元;因公司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聚实业”)应收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银润”)设备租赁款预期信用损失增加而计提减值准备1364.63万元,浙江银润为公司董事廖春荣先生实际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浙江银润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2)其他应收款:

  本报告期计提坏账991.67万元,转回坏账0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子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多高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高创新”)合作的新高考项目,受新高考特殊类型考试政策变化影响,相关业务无法开展,导致公司承担学员退费,同时公司将应由多高创新承担的部分,由预付多高创新的预付账款转至其他应收款。由于多高创新偿付能力较低,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本报告期增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25.47万元;公司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昂特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特教育”)房屋押金及装修款,由于预期信用损失增加,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本报告期增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60.99万元。

  (3)商誉减值准备

  ①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公司合并报表的商誉,主要系于2016年5月收购学大教育集团和学大信息100%股权时,合并成本大于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此后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地方陆续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快速布局新业务,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与要求,依法合规经营。本报告期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了现有业务经营策略和业务结构,并对商誉资产组组合在2021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②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账面原值:

  单位:万元

  ■

  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方法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①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学大教育集团和学大信息商誉系公司于2016年5月收购学大教育集团和学大信息100%股权时形成的,合并成本大于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商誉。

  2)文谷传媒商誉系公司于2018年8月收购文谷传媒85%股权时形成的,合并成本大于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商誉。

  ②与学大教育集团和学大信息有关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对于收购学大教育集团和学大信息产生的商誉,公司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为商誉资产组组合在2021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卓信大华评报字(2022)第1069号”资产评估报告,关键参数如下:

  ■

  减值测试结果如下:

  ■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8,563.28万元,将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涉及利润操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6证券简称:学大教育公告编号:2022-03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学大教育”)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67,602股,发行价格为3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85,227.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314,477.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8,549,628.88元(包含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募集资金2021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拟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上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学大教育本次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学大教育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学大教育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持续督导机构同意学大教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学大教育公告编号:2022-03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系为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系为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同意学大信息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亿元,本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学大信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以学大信息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成世纪”)、天津学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学大”)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需要为学大信息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学大信息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学大信息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本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中华学大有限公司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持有天津学大的100%股权,中华学大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最近一期指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根据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计划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公司和下属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拟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需要为学大信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22年3月31日,学大信息资产负债率为74.59%。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8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192.55%。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23412949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B座13层1602C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金鑫

  6、注册资本:58,962.57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0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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