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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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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道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道通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道通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5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及“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49,243,220.81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道通科技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度根据需要分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等),额度总计不超过30亿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鉴于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业务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及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较上一期费用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整体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增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事前审核,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航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该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李红京先生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在对上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梁丹妮女士、周润书先生的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上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梁丹妮女士、周润书先生同意上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智能航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9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5,908.3536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9层

  法定代表人:成转鹏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民用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拍摄装备、摄像机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应用的技术开发、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软件技术信息咨询;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水电暖供应,通信管网出租及维护。许可经营项目是:民用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拍摄装备、摄像机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的生产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与智能航空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智能航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智能航空为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智能航空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定价,与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智能航空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㈠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㈡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560.09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69.35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3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34,283.03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㈠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㈡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325.1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4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4,390,401.38元。

  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141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3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1,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月 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3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及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决定根据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要求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

  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以上要求,公司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根据《实施问答》的规定,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

  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

  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4、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 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出,由“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AutelEuropeGmbH(以下简称:Autel德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00万欧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2022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各孙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Autel德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5月8日,经营范围:汽车电子产品、汽车诊断检测仪设备、汽车配件、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以及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管理咨询;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汽车诊断仪、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民用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拍摄设备、摄像机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及研发。法定代表人李红京,注册地点:德国慕尼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Autel德国总资产52,839,127.82欧元,净资产-3,778,813.72欧元,营业收入45,214,522.26欧元,净利润-2,046,261.54欧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2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一)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00万欧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01%,净资产比例约为1.49%,逾期担保数量为0。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8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86147778

  邮箱:ir@auteltech.net

  联系人:方文彬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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