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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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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先生、总裁黄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先生、财务总监向自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女士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董事台冰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向自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6,964,1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

  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深圳海吉星、长沙市场、成都市场、惠州海吉星等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应对疫情影响实施减租降费影响所致;

  2、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下属上海公司、成都公司、深圳海吉星等市场及深农厨房等经营性业务现金流同比增加,以及长沙公司收到长租款项所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7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深农产品MTN001”的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中农网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该事项最终摘牌方为卓尔武汉公司,摘牌价格为11,024.94万元。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与卓尔武汉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报告期,公司已分期收到中农网3%股权转让全部交易价款11,024.94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本次交易对公司2021年度税前损益影响为8,361.37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12月4日、12月17日、2020年1月2日、1月10日、12月25日、2021年1月4日、7月3日、8月3日和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中农网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该事项最终摘牌方为卓尔武汉公司,摘牌价格为11,024.94万元,其已按相关要求向产权交易所交纳了2,200万元保证金。目前,公司与卓尔武汉公司正在就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商洽。(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4日和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获得改造回迁商业房屋的事项

  果菜公司于2012年和2018年与深城投签订了《坪山飞东片区(一坊二坊)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回迁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果菜公司将位于坪山飞东片区一坊二坊合计建筑面积7,911.7㎡的工业厂房及附着物委托深城投进行改造,深城投向果菜公司置换补偿合计建筑面积2,769.1㎡的回迁商业房屋。其中,部分回迁商业房屋深城投中城花园11间商铺(合计1,998.9㎡,评估值为5,569.84万元)已于2021年办理入伙及房产登记手续;剩余回迁商业房屋770.2㎡将另行安置。该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税前损益影响为5,544.36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

  2022年 4月 24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74,189,925.18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6,899,722.2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0,689,972.2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3,619,676.5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34,133,416.6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6,964,13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红利118,787,489.17元,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74,189,925.18元的31.75%。实施后母公司剩余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5,345,927.51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继续与其参股公司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6,78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1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2,712万元,借款展期至2023年2月5日止,上述借款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可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风险可控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上午10:0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其参股公司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为支持参股公司广西冻品公司运营,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继续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6,78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1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2,712万元,借款展期至2023年2月5日止,上述借款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本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广西冻品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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