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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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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向吉英先生、李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6,466,427.06元、其他综合收益73,038,8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0,941,831.75元,减去报告期内现金分红188,760,476.08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28,753,728.61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经考核,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451.88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对绩效薪酬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董事长罗瑞发、副董事长刘咏平、董事蔡福春2021年度因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已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预计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鉴于公司董事刘咏平在关联方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董事蔡福春在关联方山东高速信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关联方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异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6,466,427.06元、其他综合收益73,038,8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0,941,831.75元,减去报告期内现金分红188,760,476.08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28,753,728.61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鉴于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考虑到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尚需要大量资金,为保障公司经营生产的良好运转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政策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能够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审计规程以及该所自身的质量控制制度,持续保持良好业务素质,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审计业务尚未结束,故上表内关于“业务收入”及“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的相关信息均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2020年数据,除前述之外的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国梁先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锡雄先生因执业行为受到辽宁证监局的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期审计费用180.2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196.10万元(含税)减少8.11%,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80.20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最终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天健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天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天健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为天健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阅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的详尽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该所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等,预计2022年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有山东高速信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威”)、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科技”)、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溢”),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0亿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咏平、蔡福春回避表决,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全票赞成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刘咏平、蔡福春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实际发生额指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合同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高速信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马腾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商务广场A区1号楼402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股东情况:

  ■

  (7)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信威为公司参股公司,鉴于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福春在山东信威担任董事,公司监事朱卫国在山东信威担任监事,山东信威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信威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业务稳定,付款能力有充分保障,不存在履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耿

  (2)注册资本:52,7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洗车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动车充电销售;润滑油销售;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4)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7-5信联科技大厦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股东情况:

  ■

  (7)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信联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鉴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原董事郑映虹(2021年4月9日离任)曾在信联科技担任董事,信联科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视同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信联科技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业务稳定,付款能力有充分保障,不存在履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夏继明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静态智能交通系统设计、技术开发和运营服务;无线收发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网络与电子通信产品、软件产品、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上门安装、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1801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股东情况:

  ■

  (7)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宝溢为公司参股公司,鉴于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福春在深圳宝溢担任副董事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咏平在深圳宝溢担任董事,深圳宝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宝溢大股东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行宝”),通行宝持有其51%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通行宝为江苏省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是江苏省唯一负责高速公路ETC业务运营管理、营销推广、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的专业化单位。通行宝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业务稳定,付款能力有充分保障。而深圳宝溢成立于2019年12月,自成立以来业务稳定,与公司合作以来已签署的各项合同亦正常履约。因此深圳宝溢付款能力有充分保障,不存在履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信联科技、深圳宝溢销售ETC及停车加油相关设备及服务,向山东信威销售ETC及智慧高速相关设备及服务。

  (二)定价依据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销售商品的毛利率与同期公司销售给国内其他非关联方的毛利率不存在大幅差异,不偏离公司向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山东信威、信联科技、深圳宝溢不享受优惠待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与山东信威、信联科技、深圳宝溢未签署年度销售总合同,而是由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对方年内提出的采购需求,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山东信威、信联科技、深圳宝溢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增加经济效益。

  (二)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山东信威、信联科技、深圳宝溢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因发生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及合作协议文本,我们认为各项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我们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就关联交易内容、定价进行了详细了解,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关联方山东信威、信联科技、深圳宝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山东信威、信联科技、深圳宝溢的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公司2021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公司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时充分考虑了关联方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可能性,但因受市场环境及疫情影响,一些预计交易实际并未发生。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5、预计2022年公司与山东信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500万元,与信联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00万元,与深圳宝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0万元,交易内容为公司向信联科技、深圳宝溢销售ETC及停车加油相关设备及服务,向山东信威销售ETC及智慧高速相关设备及服务。公司董事会已在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征求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表决上述事项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因股东刘咏平在关联方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溢”)担任董事,股东蔡福春在关联方山东高速信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关联方深圳宝溢担任副董事长,关联股东刘咏平、蔡福春对提案七回避表决,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前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以及相关专项公告。

  3、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除携带相关证件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防控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以及需持有72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和性质: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年月日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6日(周一)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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