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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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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金融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江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贷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金融租赁;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489,165万元,资产净额为1,387,73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49,837万元,净利润为88,867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理财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一)投资额度

  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包含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4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内。

  (二)额度有效期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兵工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已对关联方兵工财务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科目列示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收益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自有资金理财金额8.9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3.19%。其中,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理财金额为0元。

  (二)交易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计未来将会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六、投资风险分析提示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认真查阅、审核了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本项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能够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且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上述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内进行。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投资收益较为可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召集、召开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原则。因此,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其独立性。本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理财(含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曾使用自有资金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理财(含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8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22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丁利生在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蒙一机)已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协议议案》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发生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丁利生在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经审议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乙方)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约定,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1、存款业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要求下,提供优惠利率存款服务。

  甲方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关政策,对乙方及所属公司存贷款业务实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乙方及所属公司资金安全。

  2、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乙方及附属公司申请,甲方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在另行订立贷款协议时应符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收取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原则上不高于乙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也不高于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同类同期同档次挂牌贷款利率。

  3、结算业务:

  甲方为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协助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甲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结算业务费用一般由甲方承担,如向乙方收取时应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结算费用标准,且不高于甲方向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4、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乙方及附属公司的申请,甲方可以为乙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费用水平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价格标准。

  5、其他服务

  经乙方申请,为满足乙方业务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业务、担保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业务、外汇结售汇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内蒙一机及下属分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内每年向财务公司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财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的申请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上述协议的签订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四)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开河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最终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2021年末总资产48,617,366万元,所有者权益19,890,16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754,165万元,净利润1,782,193万元(未经审计)。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全文

  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及轮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制造,汽车和专用汽车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铁路车辆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发动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计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氧气制品设计、销售;机械制造;汽车、铁路车辆及工程机械设计、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抽油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铁路车辆、工程机械、抽油杆、抽油管、接箍管、发动机等产品零部件,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检测和校准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氮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生产、销售(以上三项凭资质证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71,549万元,净资产1,474,27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19,986万元,利润总额100,806万元(未经审计)。

  (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江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注册资本:31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贷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金融租赁;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489,165万元,资产净额为1,387,73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49,837万元,净利润为88,867万元(未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之间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以军品为主,国家对军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 国家定价。公司军品的定价方式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军方成本审核商议确定并严格执行”,公司需根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制定与调整军品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本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经审议一致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上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发生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发生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2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nmyjzqb@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6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全文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彤

  总会计师:王小强

  独立董事:戈德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nmyjzqb@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梁岩

  电话:0472-3117182

  邮箱:nmyj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3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李志亮监事会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8.16亿元,同比增长4.4%;主营业务收入136.19亿元,同比增长4.3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47亿元,同比增长13.78%。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与投资预算报告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其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计未来将会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其理财产品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协议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发生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6,258,558.03元,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6,575,048.74元。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04,251,817股,以此计算合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98,244,067.9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该方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

  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本年预计投入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资金募集情况

  A.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

  B.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为保证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5年初,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初,根据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5,629,522.20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38,502,011.04元,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本年投入10,894,807.68元,资金余额88,173,196.69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累计投入1,187,841,427.8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投入136,259,171.1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余额875,292,602.67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预计在75,000万元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质押式报价回购、收益凭证等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人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产品符合以下要求: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五)信息披露

  当投资的理财产品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赎回、协议或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受托方及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及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情形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六)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助力公司经营效益的基础上,须经过公司法定会议决策,流程控制严格,产品选取谨慎,期限安排得当,风险控制有效。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2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企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收益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2022年公司一季度末募集资金理财金额7.2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0.67%。

  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 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1.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9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一机集团路通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弹簧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5,000万元人民币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路通弹簧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为路通弹簧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上述担保用于其办理银行承兑及贷款,担保期限一年。

  2022年4月22日,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同意为路通弹簧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一年,为控制风险,公司要求被担保人应提供反担保措施或抵押质押。本次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内蒙古一机集团路通弹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四仟万元整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兴业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弹簧制造;特种车辆悬架系统和行动系统用减振器、缓冲器;弹性元器件;机械加工;非标制造;工程机械、铁路车辆及车辆配件的制造与销售;化工产品(除专营及危险品)、金属材料、汽车的销售;技术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733282797K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58.71万元,净利润 628.81万元,年末总资产22,486.04万元,净资产8,911.8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路通弹簧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本公司对该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能够进行全面掌控,并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担保事项进行了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在《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认真查阅、审核了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本项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能够解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并对其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外担保系日常业务所需,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0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20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按照解释第14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按照解释第15号要求,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简化会计处理。公司涉及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租赁变更的情况。当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租赁变更,承租人应当按照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基准利率改革是金融市场对基准利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包括以基于实际交易的近似无风险基准利率替代银行间报价利率、改进银行间报价利率的报价机制等)

  2.《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将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3.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

  公司属于将资金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情形,该部分资金历年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21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15元/股,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38,502,011.04元,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本年投入10,894,807.68元,资金余额88,173,196.69元。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累计投入1,187,841,427.8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投入136,259,171.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余额875,292,602.6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包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23日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一)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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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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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2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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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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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1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共进行了五次项目调整。一是2015年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09,661.82元调整为499,500,000元,铺底流动资金80,000,000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0,000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延长至四年。二是2016年受宏观经济形势、能源结构调整影响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三是2017年重组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四是2019年根据市场、产品技术标准、环保要求的变化适时的对原设计流程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募投项目建设期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五是2021年将募投项目建设期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详见附表“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2012年及2016年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元。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 年12月13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13,970,477.80元。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477.8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截至2017 年5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970,477.8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末,公司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38,502,011.04元,其中本年投入10,894,807.68 元。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187,841,427.81元(含补充流动现金和支付对价),本年募集资金使用136,259,171.1 元,其中项目投入 130,629,648.90元,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629,522.20元。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5个项目,已完成1项,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970,477.80元;已开工3项,为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本年投入22,498,447.10元,累计投入75,738,325.05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本年投入76,123,901.80元,累计投入132,633,235.40元。军贸产品生产线项目本年投入32,007,300.00 元,累计投入 69,239,869.32元。未开工的1项,为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2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420,00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3年12月,截止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75,738,325.05元。随着近年来外贸车辆订货量的增多,为适应国际市场发展需求,公司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生产线的基础上,通过对现有部分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扩大,提高产能以满足外贸车辆生产需求,从而形成持续稳健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正在根据国内军品生产任务情况,陆续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新增或改造设备。

  (2)综合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363,51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359,400,000元,自筹资金4,11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4年6月,截止目前,已使用132,633,235.40 元。该项目主要从节能减排、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精密铸造、安全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其中硅溶胶精密铸造生产线已完成安装,正在调试及办理验收手续中;焊烟、油烟治理、喷漆Vocs治理、表面处理、变压器更新、动力管网更新等节能减排、基础设施、环保治理项目正在按进度开展建设中。

  (3)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4,82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43,370,000元,自筹资金61,45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3年12月,截止目前,已使用 69,239,869.32 元。该项目设备已全部完成到货安装及调试工作,正在办理设备单项验收、“三同时”验收、档案验收等手续,确保项目按进度完成建设。

  (4)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77,000,000元,自筹资金73,000,000元,建设周期2016年12月-2024年6月,截止目前,该项目未启动。由于公司4×4战术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现有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但随着公司森林消防车等军民融合产品市场的开拓,部分军民融合产品已有了小批量的供货,后续该项目将根据订货情况适时开展军民融合产品生产能力建设。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决议,已将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5,629,522.20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二)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0,000元增加至420,000,000元,增加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0,000元增加至359,400,000元,增加245,400,000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2019年4月,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9年5月22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五)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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