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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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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先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辉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年度,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5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完成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证券变更登记手续及财务并表事宜。因本次吸收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要对公司报表进行重述调整。因此,公司对本次吸收合并前的会计报表进行重述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辉营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辉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辉营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以  2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周雄华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总金额由126,707,502.46元调整为129,119,002.46元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70元(含税)现金红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38,857,176股,扣除公司当时回购专户的股份28,749,998股,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707,502.46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2年3月19日,公司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450,000股,其中28,749,998股来源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票,5,700,002股来源于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5,700,002元,变更为1,844,557,178元。

  鉴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股份总数1,844,557,1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70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129,119,002.46元,占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3.08%。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董事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虹、刘岩、王义福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项议案,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董事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应当在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认真审阅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对诚通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虹、刘岩、王义福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董事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仔细分析诚通财务公司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制定关于对诚通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虹、刘岩、王义福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科改示范行动”改革方案(2022-2025)及工作台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科改示范企业”扩围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2022〕2号),公司作为“科改示范企业”,研究制定2022年至2025年综合改革方案和工作台账,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等方面制定详细的改革实施方案及举措。

  (八)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对2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4,4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其中28,749,998股来源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票,5,700,002股来源于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5,700,002元,变更为1,844,557,178元。为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九)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作为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倡导践行诚信经营,守正创新,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全体股东、公司员工、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社会不断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塑造积极健康的企业形象。

  结合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及期望,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为公司提供的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灵活开展存贷业务,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诚通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由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8亿元。期间,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2021年度,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包”)事宜,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得到提升,并且相应的继承原粤华包与诚通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因此,公司拟与诚通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继续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活动。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计划在本关联交易获得批准后,日均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存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公司发放给公司的贷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余额、期末货币资金总额须剔除募集资金及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而必须缴纳的保证金)的50%;日均存款余额占诚通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1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并根据需要开展结算与其他金融业务等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5日取得金融许可证,于2012年6月14日取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12层1201室至122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资本充足率(2021年年末):30.80%;

  股东情况:诚通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构成如下: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公司持股比例10%;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

  经营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12)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3)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诚通财务公司的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诚通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683,823.97万元,负债总额为2,020,692.73万元,净资产663,131.24万元;2021年期末贷款余额491,725.8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39,274.1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0,095.49万元,净利润30,071.6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且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规定,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此之外,诚通财务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诚通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诚通财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类型

  诚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协议期限:自协议正式生效后三年。

  (三)预计交易情况

  1、公司日均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存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公司发放给公司的贷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余额、期末货币资金总额须剔除募集资金及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而必须缴纳的保证金)的50%;日均存款余额占诚通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

  2、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诚通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1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

  3、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

  1、存款业务:诚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诚通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业务:诚通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诚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风险控制措施

  在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具体规定了诚通财务公司必须遵守的承诺,以及配合本公司开展必要的风险管控的义务,并与诚通财务公司约定一旦出现风险事项时应及时履行通知本公司的义务。诚通财务公司承诺:

  1、保证公司存放于诚通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和独立,公司可随时支取使用,不受任何限制。

  2、诚通财务公司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诚通财务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为公司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诚通财务公司将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诚通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2)诚通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3)诚通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诚通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诚通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诚通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诚通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6)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诚通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7)诚通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诚通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8)诚通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诚通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 的 10%;

  (10)诚通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诚通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诚通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诚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诚通财务公司进行贷款业务,可获得不高于市场的利息率优惠,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与诚通财务公司就金融业务继续开展合作。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交易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该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保障存款利益。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虹、刘岩、王义福,关联监事周雄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之前,公司将上述事宜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事宜,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保障存款利益,相关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受到国家监管部门持续和严格监管。接受诚通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保障公司资金需求,《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合理,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虹、刘岩、王义福均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实施激励计划时,可办理登记结算、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2年1月17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启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2022年3月17日,公司完成对2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4,4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其中28,749,998股来源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票,5,700,002股来源于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5,700,002元,变更为1,844,557,17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就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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