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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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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 前次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

  2. 业绩快报差异的具体原因为:

  (1)依据新冠疫情、国内外经济环境对国内企业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影响,公司对往来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重估,预计信用损失风险增大,故根据谨慎性原则,补提坏账准备245,375,994.67元;

  (2)公司因尚未收到银行关于逾期贷款是否计收罚息等相关证明文件,现依据谨慎原则,公司暂按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予以补提财务费用167,244,550.27元。

  因以上两项金额影响重大,现做业绩快报修正。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快报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对此次业绩快报修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注重与相关机构就重要会计事项沟通的有效性,同时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快报的修正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 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通资管”)持有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鑫药业”)股份72,14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8月21日期间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7,59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海通资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海通资管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海通资管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司法划转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8月21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2,807,59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计划将按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海通资管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海通资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海通资管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海通资管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 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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