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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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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继续支持子公司发展,加快矿井建设和投产达产步伐,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资金支持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效率的情况下,此项资金支持事项有利于加快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步伐,有利于公司煤炭主业发展扩大产能,有利于公司煤炭品种结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潞安环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亚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二○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审核公司<二○二一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一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一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一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2-005号《关于二○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审议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2-006号《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确认公司二○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差异事项及二〇二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2-007号《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差异事项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审核公司〈二○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二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八)《关于审议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2-010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了该议案。

  (九)《关于审议公司所属子分公司部分井巷工程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2-012号《关于所属子分公司部分井巷工程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关于审议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2-013号《关于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2-016号《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准则〉、〈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一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6.7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1,321.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0,835.04万元。

  本年度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6.7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1,321.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充分保证股东根本利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将进一步监督公司履行相应的后续决策和披露程序。

  四.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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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本着谨慎性原则,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根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对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1、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98,228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57,988万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57,338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50万元。

  2、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30,343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16,581万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17,698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117万元。

  3、期末合同资产余额1,483万元,按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83万元。期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659万元,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76万元。

  4、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30,262万元。期末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335万元。本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同时转销相应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21,501万元。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39,096万元。

  5、期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41,752万元。期末按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699万元。本期潞安焦化公司处置在建工程同时转销相应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24,611万元。期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19,840万元。

  6、期初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10,221万元。期末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696万元。期末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11,91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33,887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3,887万元。

  三、独立董事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定的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能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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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王强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1年12月23日辞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2021-061公告。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韩玉明先生补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韩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和核查韩玉明先生的履历及任职经历,我们认为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补选的董事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补选董事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韩玉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韩玉明简历

  韩玉明先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公司漳村煤矿综采队副队长、综采安装队队长、调度室副主任、安监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常村煤矿矿长,潞安矿业集团高河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潞安化工集团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1699证券简称:潞安环能公告编号:2022-017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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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工程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  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  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传真:0355-5958699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分公司部分井巷工程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分公司部分井巷工程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井巷工程资产报废处置的情况概述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2021年底公司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本次清查资产,拟对公司所属子分公司部分已无经济效益的井巷工程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拟报废所属13座矿井井巷工程资产,共计733项资产,原值152847.75万元,净值109136.38万元,其中:未提足折旧的320项,资产原值122866.59万元,净值109136.38万元;已提足折旧的413项,资产原值29981.16万元,净值0元。

  待报废井巷工程资产总表

  单位:元

  ■

  二.本次井巷工程资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井巷工程报废资产的原值为1,528,477,494.61元,净值为1,091,363,782.59元,处置报废资产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9.44亿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报废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报废处置。

  四.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报废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报废处置。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定的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能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的公告

  ■

  一.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情况概述

  根据2017年8月11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煤炭企业自行决定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的通知》(晋财综〔2017〕66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从2022年4月1日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提取标准5元/吨。

  二.本次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预计影响当期利润18095万元左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恢复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调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调整事项。

  五.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调整是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调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调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调整是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行业同类公司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调整。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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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内容提示:

  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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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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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任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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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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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如适用)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锐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指改续聘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10万元;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聘期均为一年。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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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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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原《章程》条款序号相应修改。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修改条款。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准则》、《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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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 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水平和决策效率。

  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监事会议事规则》

  4、《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

  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7、《关联交易准则》

  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1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1、《敏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3、《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1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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